宗教人类学

更新时间:2023-02-18 11:34

宗教人类学(religious anthropology),亦称宗教民族学或宗教人种学,它是与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交叉形成的边缘学科。运用人类学方法研究原始宗教的各种形态及其与原始文化的各种关系。

学科介绍

最初是从社会人类学文化人类学中发展而来的,社会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一开始就与宗教文化的研究密切交融,而在促成宗教人类学独立的过程中作出开创性贡献的,有赫伯特·斯宾塞的1826年提出的普遍进化论包括宗教进化。英国学者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被尊为人类学之父,在《原始文化——关于神化、哲学、宗教、艺术和风俗的发展研究》(1871)一书中用万物有灵论解释宗教,把宗教归结为对精灵存在物的信仰;而精灵又源于人类童年期对生死差异和梦幻的惊奇之心。英国人类学家马雷特提出“物活论”来修正泰勒的“万物有灵论”。与泰勒开创的从未开化民族中寻找史前宗教的人类学和民族学方法相并存的是民俗学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从现存的民间传说,习俗、礼仪和信仰中寻找原始文化的遗存物。民俗学研究方法在神话研究的语言学方法和人类学方法中建立了一座桥梁。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为止,第一阶段的宗教人类学对人类宗教起源和发展的基本态度是乐观主义的进化沦。

由于战争的冲击,第二阶段的宗教人类学在研究方法和基本态度上发生重大变化。在宗教人类学研究的基本信念上,抽象的乐观主义历史进步观不再被看做理所当然的信念。对宗教人类学研究领域的开拓作出了重要贡献的还有文化历史学派的代表博厄斯及其追随者,他们的努力使宗教人类学进一步脱离了直线进化沦的影响,促使人们从宗教文化的体系内部及其独特背景采理解原始宗教

宗教人类学从早期注重研究宗教现象的起源、进化、特性、宗教与其他形式的文化之间的联系,转到对宗教的原始结构、社会功能、宗教对社会心理的影响,宗教文化的传播等方面,而其基本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则包括:神话、巫术,宗教祭仪、宗教组织结构、图腾崇拜及其对原始文化、道德、法律、原始人的思维和肉体酌关系。

宗教人类学的研究告诉我们,人类宗教文明的发展有一个从自然宗教到巫术宗教再到伦理宗教的过程,按照社会学三大巨头之一马克斯·韦伯的说法,这是一个逐渐理性化的发展进程,这也是世俗化宗教哲学过程。卡西尔指出,人类的宗教—伦理文化的发展,即是以各种方式通过伦理意识的奋斗摆脱禁忌体系体现的巫术的消极的压抑与强制,走向自由的理想的行程。尽管需要漫长艰巨的努力,可成熟的宗教必须克服原始的禁忌主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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