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8 09:00
官 清(1940-)福建长汀人。原福建省物资厅厅长、高级经济师。1958年长汀一中高中毕业,1962年毕业于福建农学院。
历任福建省三明市食品厂工程师、厂长,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地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三明市(省辖市)市委常委、经委党组书记、主任。1983年进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二年,1985年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此后历任福建省三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福建省龙岩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福建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福建省物资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经济师,福建省物资流通行业协会会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共福建省第六届党代会代表,福建省政协常委等职务。长期从事领导工作,具有丰富的领导工作和实践工作经验。担任三明市食品厂厂长期间,该厂被省政府授予“大庆式”企业称号。1980年他被评为三明地区优秀共产党员。
在三明市政府、省政府等单位任职期间,负责工交企业、经济开发、基本建设项目、经济协作、物资经营管理等工作,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被省政府授予“省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发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更有作为》、《增强党性观念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和关键》、《扩大对内开放,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福建物资企业如何推行代理制》、《推行物资代理制,探索流通新方式》、《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探索物资流通改革发展的新路子》等多篇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