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9 16:12
定向培养军士是指参加高考并填报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合格录取后即可成为定向培养军士。
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算。
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1、当年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3、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填报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
录取政策
定向培养军士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政策,设置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此项志愿根据各地高招政策来定)。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专业均有性别区分,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专业均只招收男生,错填者将被视为无效志愿。
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军士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