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7 14:55
定理是经过受逻辑限制的证明为真的叙述。一般来说,在数学中,只有重要或有趣的陈述才叫定理。证明定理是数学的中心活动。
相信为真但未被证明的数学叙述为猜想,当它经过证明後便是定理。它是定理的来源,但并非唯一来源。一个从其他定理引伸出来的数学叙述可以不经过成为猜想的过程,成为定理。
如上所述,定理需要某些逻辑框架,继而形成一套公理(公理系统)。同时,一个推理的过程,容许从公理中引出新定理和其他之前发现的定理。
在命题逻辑,所有已证明的叙述都称为定理。
1. 确定的法则或道理。
《韩非子·解老》:“凡理者,方圆、短长、麤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 宋 陆游 《上殿札子》:“臣闻天下有定理决不可易者,饥必食,渴必饮,疾必药,暑必箑,岂容以他物易之哉。” 清 百一居士 《壶天录》卷下:“《书》云:‘作善降祥。’此定理也。” 鲁迅 《伪自由书·从盛宣怀说到有理的压迫》:“这种压迫的‘理’写在布告上:‘借债还钱本中外所同之定理,租田纳税乃千古不易之成规。’”
2. 今多指经证明具有正确性、可作为原则或规律的命题或公式。
梁启超 《近世文明初祖倍根笛卡儿之学说》:“凡一现象之定理,既一旦求而得之,因推之以徧,按其同类之现象,必无差谬,其有差谬者,非定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