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申请签发本票。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
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签发银行本票银行本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出票银行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
3.交付收款人或背书转让。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4.提示付款。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