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1 11:41
宜(拼音:yí)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一般认为像砧板上放着两块肉的样子,本义是菜肴,一说本义为祭名。有饱饭吃,而且有肉吃,生活自然是惬意的。故宜引申为相宜、适宜,又引申为适合、适当、应当、应该的意思。“宜”还由适宜、适合引申有美善义。
《说文解字》曰:“宜,所安也。”是说,“宜”就是让人感到舒服安适。许慎根据篆文(图7)认为,这个字的上头是房子“宀”,底下一横表示土地,中间是“多”字省掉了一半写作“夕”,许慎认为“多”字表示读音。有房子有土地,就是安适的。他还说出了两个六国古文字,一个相当于两个篆文的“宜”并排在一起(𡪀),还有一个是“多”字不省去的“宜”(𡨆)。
后代学者指出,《说文》用的只是“宜”的引申义。甲骨文“宜”写作图1,字形外框是“且”字。“且”字一说像切肉时垫在下面的砧板;“且”字中间,像有两个“夕”字形,这夕不是朝夕的夕,而是“肉”字古文的变形。商承祚在《〈说文〉中之古文考》说:“宜与俎为一字。”“甲骨文、金文皆象肉在俎上之形。”《说文》:“俎,礼器也,从半肉在且上也。”因此,后人认为甲骨文“宜”的本义就是用牲之法。大概是指如何宰杀牺牲品,取何部位,切成什么形状,如何布置祭肉等等有关事宜。可能祭肉乃美味佳肴,祭祀这件事又是好事一桩的缘故,所以后来“宜”便被用来表示祭名,又引申为适宜。合适、安适的事当然就要去做,所以“宜”字又引申出应当、应该的意思。
金文(图2、3)与甲骨文大同小异,祭肉改成了“月(肉)”。到了春秋时,像俎的边沿的弧形与下边的一横分离开。《说文》古文以后,断开的弧形演变成为“宀”。里边还原了甲骨文的肉(夕)并下加一横表示地面,似乎显示满屋子都是美味可口的祭肉。《说文》古文还保留两块肉的形状,到篆文中只剩下一块肉之形了。篆文到楷书中间经过一个“隶变”过程,隶变时将篆文的房子去掉了上面一点,下面改成了“且”。楷书据此规范而保留了“且”并复原了宝盖形。
(参考资料:《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卷七下】【宀部】鱼羁切(yí)
宐,所安也。从宀之下,一之上①,多省声②。
𡪀,古文宜。
𡨆,亦古文宜。
〖注释〗“从宀”两句: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一,地也。既得其地,上荫深屋为宜也。”②多省声:多上古与宜同属歌部。
“所安也”注:《周南》:宜其室家。传曰:宜以有室家无逾时者。
“从宀之下,一之上”注:一犹地也,此言会意。
“多省声”注:按《广韵》曰:《说文》本作宐,今据以正篆体。多省声,故古音鱼何切,十七部。今音鱼羁切。汉石经作宜。
鱼羁切,平支疑 ‖多声歌1部(yí)
宜,《说文》本作宐,所安也。俗作冝。亦姓,出《姓苑》。鱼羁切。十一。
古文:𡪀、𡨆、𠣨
【寅集上】【宀部】 宜;部外笔画:5
《唐韵》《集韵》鱼羁切。《韵会》疑羁切,竝音仪。《说文》:所安也。《增韵》:适理也。《易·泰卦》: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礼·王制》:齐其政,不易其宜。
又《左传·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注:职方氏所谓青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类是也。
又《诗·周南》:宜其室家。传:宜者,和顺之意。
又《尔雅·释诂》:宜,事也。《诗·大雅》:公尸来燕来宜。《毛传》:宜其事也。
又《玉篇》:当也,合当然也。《礼·乐记》:武之迟久,不亦宜乎。
又祭名。《书·泰誓》:类于上帝,宜于冢土。注: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礼·王制》:宜乎社。注引《尔雅》: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令诛罚得宜。
又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粤州,改宜州。
又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经史。
又通作仪。《前汉·地理志》:伯益能仪百物。仪读与宜同。
又叶五何切,音俄。《诗·鄘风》: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学五书》:宜古音鱼何反。宜字《诗》凡九见,《易》一见,《仪礼》一见,《楚辞》一见,竝同。后人误入五支韵,据此则又非但叶音矣。
《集韵》:宐,隶作宜。
❶“宀”“且”宽窄相当。❷“宀”首笔点在竖中线上端。❸“且”,居下居中;㇕(横折)的横段在横中线上侧;末笔横与“宀”等宽。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