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30 17:59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宜春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4号)和《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发【2002】8号),保留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处级,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原则上不再承担协调任务,强化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二)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并入市政府办公室,为其内设机构,更名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对外保留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牌子。
外事侨务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入市政府办公室,为其内设机构,对外保留外事侨务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市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二)研究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的起草、审核和制 发。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定。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八)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宜。
(九)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有关方面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二)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市人民防空日常工作。
(十三)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承担市股份制改革、股票发行联审小组和经济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市外事侨务日常工作。
(十五)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六)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9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二)调研科
(三)督查科
(四)综合科
(五)工交科
(六)城建科
(七)农业科
(八)商金科
(九)科教科
(十)外经科
(十一)机要科
(十二)信息科
(十三)行政科(老干部科)
(十四)企业体制科
(十五)市场运行科
(十六)外事科
(十七)侨务科
(十八)指挥通讯科(副科级)
(十九)工程科(副科级)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体改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外事侨务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防办主任1名。
科级职数24名,其中:机关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
主任:周军
副主任:罗毅、易宜斌、刘莉、陈久生
(一)成立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市政府办公室下属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正科1名,副科2名)。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