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镜何家大院

更新时间:2023-08-30 16:47

宝镜何家大院,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宝镜村,总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4000平方米,系清顺治七年(1650年)何氏先祖何应棋于此定居所建。

历史沿革

宝镜何家大院系清顺治七年(1650年)何氏先祖何应棋于此定居所建。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宝镜何氏家族第九世何育栗筹建新屋及走马吊楼,后经第十世族人何步月、何步延等人持续营建,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正式竣工。

同治年间,宝镜何家大院的八字门楼、大新屋、明远楼等陆续建成,宝镜何家大院格局也基本形成。宝镜何家大院终清一代、直至民国均屡有修整扩建。

建筑格局

结构

宝镜何家大院建筑群由北往南依次分布着围姊地、大新屋、下新屋、老堂屋、新屋五个部分,八字门楼为总入口。整个建筑群以老堂屋为中心,周围大小院落各自独立却又相互关联,房屋座座相通,房房相连,建筑之间格局延续有续、传承关系明晰,充分体现了宝镜何氏家族三百余年来创成基业、绵延世泽的历史脉落。

宝镜何家大院现存房屋180栋,门楼7个、巷道36条,总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4000平方米。

特点

宝镜何家大院建筑群,从整体的布局上受南方汉民族文化的影响,在数百年的时间里,其在保持汉族封建宗族传统的同时,不断与当地瑶族文化接触、渗透,两个民族文化的长期融合,使得瑶族居民吸取了汉文化的村寨布局和建筑工艺, 在日后的发展中结合本民族的建筑特色,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建筑艺术风格——瑶族天井门楼结构式民居,它的院落大多是长方形。宝镜何家大院经过几代人的修建逐渐形成了“三堂九井十八厅,走马吊楼日晒西”的格局。

宝镜何家大院的一些建筑形态表现出瑶汉两个民族融合的复合文化状态,如长工楼,建筑形式为汉地的二层砖木结构,但结构和功能上依照瑶族吊脚楼的布局,上层居住,下层豢养牲畜,被当地人称为走马吊楼;“九井十八厅”“走马吊楼”这两个结构在宝镜何家大院建筑群最有代表性的建筑——新屋里体现。

文物遗存

宝镜何家大院建筑装饰沿用一般农耕民族耕读诗书的传统礼制图案,加入了瑶族擅用的花草、动物纹饰,在艺术细节上体现出瑶汉两个民族在文化上的相互借鉴和交融。

文物价值

宝镜何家大院的走马吊楼(长工楼)是湖南省已发现的体量最大的杂屋类建筑,反映了当时何氏家族较高的经济生产水平,是湘南地区大型乡土建筑群的代表。其所承载的突出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在反映清代湘南地区民族交流、经济生产水平及当地社会状况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研究清代南方民居建筑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聚落空间的适应性演变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宝镜何家大院有多文化融合的特征,形成自己独特的民族艺术风格,是中国研究民族文化建筑的宝贵财富,其选址、民俗文化、总体布局、材料使用、建筑的结构及装饰艺术都具有研究价值。

保护措施

2010年,针对宝镜何家大院建筑保存情况,江华瑶族自治县制定了《宝镜村古建筑群部分破旧房屋修缮计划》,并组织村民对进行保护性修缮工作,进一步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清理大院内祖传文物,并进行保护性修复和妥善收藏或展示;同时,增加消防和安防设备设施,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综合防控体系。

2019年10月16日,宝镜何家大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宝镜何家大院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宝镜村

交通信息

自驾前往宝镜何家大院:从江华站出发,路程大约50千米,约需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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