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1 23:35
宝鸡市司法局是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任党组书记、局长为张文科。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
(二)负责统筹规划市政府行政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三)负责协调地方性立法工作,审查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协调市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与完善。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编纂市政府规章,译审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
(四)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办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承担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仲裁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的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监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1月2日,宝鸡市司法局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7月,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党组书记、局长:张文科
副局长:王振峰、李颖峰
2021年10月29日,宝鸡市司法局在凤县烟草专卖局四楼会议室对凤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估评查。
本次评估检查组由宝鸡市司法局宋世明、王让利、柏肖华与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宝鸡文理学院教授杨文杰组成。检查组采取现场查阅资料、翻阅卷宗、评估打分等方式对凤县公安局、凤县应急管理局、凤县农业农村局、凤县行政审批局、凤县烟草专卖局等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及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了客观、全面、仔细的检查,并就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对法治政府建设至关重要。本次宝鸡市司法局评估检查组对凤县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及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估检查很及时、很细致、很到位,对助力法治凤县建设具有重大助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凤县司法局一定会高度重视本次评估检查中所反映的问题,积极采纳检查组提出地意见建议,及时查漏补缺,实事求是改正不足,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指标任务落实落细,不断推进凤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