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5 09:00
实物国债是“货币国债” 的对称,又称“实物公债”,以货币计值,并按事先商定的商品折价,用实物偿还本金的公债。一般于币值不稳定时发行,以维持债信,方便发行。苏联政府于1922年至1923年曾两次连续发行实物公债,计4000万普特粮食。中国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共发行4次。此种库券,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实物公债。1949年,广东北江革命根据地北江第一支部曾发行 “胜利公债” 以稻谷为本位,分为50、100、500斤三种,年利2分,规定在1950年上半年偿还本利。
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有关实物债券的内容请参考实物债券。
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实物国债是新中国刚成立时,陈云为抑制当时的恶性通胀采取的一个措施。
1950年底,为了不用增加货币供应量弥补当时的财政赤字,陈云决定发行国债。但当时人民币几乎处于完全崩溃的边缘,物价上涨依然凶猛。如果发行货币国债,可以肯定不仅价格奇低,而且可能根本就没有人买。为此,陈云想出了以实物为计价基础的实物国债,当时叫“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的单位定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等六大城市的大米6斤,面粉1.5斤,白细布4尺,煤炭16斤的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此平均批发价总和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公债分5年偿还,年息五厘。每年付一次利息。(当时的工资也是按实物发放的。)
我不知道历史上是否有先例,也不知道这是陈云个人的决策还是某智囊的建议。不论怎样,最终遏制的人民币的恶性贬值和当时的恶性通胀。这在历史上也许是唯一的,至少西方没有过,因为这种做法没有任何当时或现在的经济学理论做基础。在上世纪80年代发生过通胀,当时有人到美国经济学大师那里去求高招,得到的回答是西方是从中国学习如何治理通胀的。这个故事我没有找到准确的依据。
这个做法的历史意义是,实际上将当时的人民币建立在关键物资的基础之上,没有金本位,也没有所谓“虚金本位”。
这段历史似乎已经被人们忘记了。政府在治理目前的通胀时,或采取行政措施抑制蔬菜价格,或提高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前者还有某种“计划经济”的影子,后者则完全是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政策。没有思考当年的成功经验中的合理的,必然的核心。
另外,凭证式国债肯定不是实物国债,只不过是类似大额存单式的国债。当年的国债就像一种货币一样,面额有100元等。
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债属于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已非常少见。
“实物国债”与“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并不相同,“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属于“实物债券”的范畴,而非“实物国债”。因此证券类书籍在介绍“无记名式(实物)国债”时,多采用“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实物)国债”、“无记名式国库券”等名称,而未采用“实物国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