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11:44
它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查证核实后具有证据作用。(摘自《应用写作》杂志1989年第6期,《制作审讯笔录应注意的问题》)
审讯笔录的重点,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1.抓住叙写案情的“九何要素”
叙写任何案件的始末都应该是客观事实的再现。其经过可按“九何要素”概括,即构成犯罪事实的何时、何地、何人,采用何种手段(方式加工具)、侵犯(害)何种(客体)、如何实施的过程、出于何种动机(内心起因)、何种目的(希望达到的结果)、造成何种危害后果。
“九何要素”应作为重点记录,缺一不可。
2.抓住被告人供述中的矛盾点
所谓“矛盾点”,是指被告人供述中出现的破绽、漏洞、前言不达后语等自相矛盾之处。抓住矛盾点作为破案的突破口,是最有力的进攻方式,往往顺蔓摸瓜,趁热打铁,一鼓作气,迫使被告人不得不认罪伏法。
3.抓住被告人供述中涉及案件的人、事、物等线索
抓线索即抓战机。“点滴线索破大案”在审讯实践中是难能可贵的。无论此案,彼案,还是现案积案,只要是被告人有意无意之中涉及吐露的人、事、物等线索,都要留心抓住,以便进一步追踪调查,决定取舍,防止贻误战机。
4.抓住反映关键性情节的关键性词语
制作审讯笔录的原则是“繁简得当,既不失原意,又不有言必录”。即与案件有关的重点内容可不厌其烦;与案件关系不大的可从简,对供述的问题恰当取舍。反映关键性情节的关键性词语,要准确记录原话或原意,确保其客观性、真实性,并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