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6 18:29
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主体部分由粤、闽、赣三省的纯客家县域组建。包括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设立三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这既表明客家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也说明国家对客家非遗整体性保护的高度重视。
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规划,“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我国将建立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和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的良性循环机制,使人们的生活生产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相处,成为一个和谐并充满活力的民族文化生态整体。客家文化是广东三大文化之一,是中华传统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可以增强全球客家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打造全世界客家人的共同精神家园。
此外,非纯客县域丰顺、惠州、惠阳区、惠东、博罗、龙门,属于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特殊成员,其它非纯客家县域不纳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参与客家文化生态的保护。虽然惠州市并非纯客家,但惠州在海外侨界号召力强,在台湾及海外侨界“惠州”常常就是客家的代名词,在海外侨界惠州、嘉应、汀州为鼎立的著名客家原乡品牌。
惠州在客家人心目中地位很高,被视为客家居住城市中,经济发展较好、较超前的一个客家城市,海外惠州籍华侨也多为客家人,加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惠州当地经济、文化工作有利。所以惠州地区整体被纳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丰顺由于当地存在潮州文化和半山客文化,因此同时作为潮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主体成员。由于赣州、龙岩、三明、韶关、清远的市区部分不属于纯客县域,故不列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深圳市是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重要的共建者和观察、对话城市。
保护传承把客家文化变成“活文化”
《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第一稿)初步规定,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立后,将对其划定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历史遗迹,特别是构成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内容——以活态存在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包括保护区范围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范围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单位)。
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成立后,将进一步完善保护区范围内各行政区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生态修复搭建基本框架。确立以自然环境、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关系相对紧密、相对系统、相对完整的文化空间,并将其作为生态保护区的有机部分,通过搜集、记录、分类,建立档案,用文字、录像、数字化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予以妥善保存。
维护文化生态,创造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保持活力的各种条件,维护文化传承的生态链,促进文化表现形式的有效传承;采取生产性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其自身价值,将其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经济资源。保护传承人,以传承人为核心主体,通过传授、培训、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更好的传承。
设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旨在责任区域内营造出一个有序的人文时空环境,建立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使客家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自然景观得到科学、合理、有效的保护,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整个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形成自觉保护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的意识;
同时,通过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实践和探索,为客家文化生态整体保护提供有益的借鉴和科学的理论依据,各地客家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客家文化生态资源优势,建立客家文化保护区,逐步打造成全国闻名的客家文化生态基地。对划定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历史遗迹,特别是构成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内容——以活态存在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从而为深层次大范围的客家文化生态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3年1月28日,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验收。
2023年7月26日,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验收。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范围覆盖梅州市全境8个县(市、区),面积约1.58万平方公里。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范围覆盖赣州市18个县(市、区),面积3.94万平方公里。
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为古“汀州八县”,即现行龙岩市的长汀县、连城县、上杭县、永定区、武平县和三明市的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行政区域,面积约1.34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