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00:31
家婆,在广东、广西、江西等地区则作为对丈夫母亲的称呼,四川等地则特指外婆。 “家”解释为一家人的意思;“婆”解释为对年长女性的尊称。
1、方言。谓丈夫的母亲,犹婆婆。广东、广西、江西地区(客家话)儿媳对自己丈夫母亲的称呼,但仅限于对外人时使用,当面不用,使用场合与婆婆有所不同。
2、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地方言(音:ga po),妈妈的妈妈,即外婆,又称家奶奶。
3、妻子;主妇。
在四川、闽南一带对外祖母的一种称呼。
古代女子出嫁后一般都随夫家,偶尔回自己母亲家时叫着“回娘家”,生了孩子后,孩子对娘家的母亲即称“家婆”。
广东地区则作为对丈夫母亲的称呼。
“家”解释为一家人的意思;“婆”解释为对年长女性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