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健康保险

更新时间:2023-12-12 15:28

家庭健康保险,又称家庭成员医疗健康保障险,是由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专为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所设的保障险。

基本简介

家庭健康保险是指为家庭成员配备的家庭健康保险,它以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主要种类

按照保险责任折叠

家庭健康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家庭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

构成家庭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

第二,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

第三,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按给付方式划分折叠

家庭健康保险按给付方式划分,一般可分为三种:

1、给付型,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是确定的,一旦确诊,保险公司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等就属于给付型。

2、报销型,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报销。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报销型。

3、津贴型,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一般按天计算,保险金的总数依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补贴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主要特点

(一)保险期限:家庭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重大疾病保险除外。

(二)精算技术:家庭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主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家庭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付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

(三)家庭健康保险的给付:家庭健康保险按照给付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补偿给付型和定额给付型。前者的给付金额与被保人在疾病方面的花销金额直接挂钩;后者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给付,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疾病花销。

(四)经营风险的特殊性:家庭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其影响因素远较人寿保险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更严重。此外,家庭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难加以控制。

(五)成本分摊:家庭健康保险有风险大、难控制和难预测三大特性,所以家庭健康保险在保险人对所承担的疾病医疗保险人的给付责任上有着更多限制条款。

(六)合同条款的特殊性:家庭健康保险无需指定受益人,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常为同一个人。

家庭健康保险合同中,除适用一般寿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等外,还采用一些特有的条款,如既存状况条款、转换条款、协调给付条款、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等。

(七)家庭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家庭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战争或军事行动,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残废,堕胎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等。

购买攻略

一是不论年龄大小,首先要在专业保险代理人的协助下,了解自己已经拥有的健康保障状况,分析自己健康风险的缺口;

二是分析自己的财务状况,根据财务能力选择适当的家庭家庭健康保险的保额;

三是要注意家庭健康保险的实用性,不要盲目追高保额。不同的人、不同的家庭面临的风险不一样,财务状况也不一样,选择家庭健康保险时也会有所不同。

注意事项

一是注意投保年龄限制,根据险种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最高投保年龄在60岁至70周岁之间;

二是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要分清楚哪些疾病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哪些不在责任范围内,如果一种保险无法保障这一疾病的风险,那么可以选择一些可保障特殊疾病的险种;

三是注意除外责任,家庭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为战争和军事行动造成的损失程度较高,且难以预测。在制定正常的家庭健康保险费率时,不可能将战争和军事行动的伤害因素和医疗费用因素计算在内,故将其作为除外责任。另一方面,家庭健康保险只承担偶然发生事故的风险,对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残疾,不属家庭健康保险的责任。

四是要注意免赔额,因为保险公司一般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般在50元到200元不等。

五是注意住院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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