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4 14:28
家纺设计师是指从事家用纺织品的织物设计、印染图案设计、绣品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和纺织品空间装饰设计的人员。是我国纺织行业中第一个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的知识技能型职业。
1、设计装饰用纺织品:
家具装饰:台布、沙发套、靠垫等
实用电器和器皿、用具装饰:垫、套、帘、罩、帽等地面装饰:地毯、地垫、手工艺地毯等
墙面装饰:墙布、壁面工艺(刺绣手工印染装饰品)等
窗户装饰:窗帘、窗纱、布制百叶窗等
2、设计生活用纺织品:
床上用品:被套、枕套、床单等
卫生用品:厨房用品—围群、手套、洗碗布、餐巾、餐垫
卫浴用品—毛巾、浴巾、浴帘等
地面清洁—地巾、擦地巾等
家居服饰:睡衣、浴衣、日常家居服等
3、纺织品的空间装饰设计:
家庭纺织品空间装饰: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
宾馆、饭店纺织品空间装饰:客房、会议室、娱乐厅等
医院、学校纺织品空间装饰:病房、宿舍等其他室内空间纺织品装饰:美发厅、浴室、飞机、车、船等
二、怎样看待家纺设计师的地位:
家纺设计师队伍,是随着整个家纺行业的迅猛发展、企业迫切寻求具有高水平设计理念和设计能力的设计师,从而提升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以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等因素,必然地从传统的工艺美术设计、纺织工程等专业队伍中独立出来的,成为了一个新的职业纳入到国家职业大典中。但仅仅有了“名分”还不够,家纺设计师社会地位的提升根本的还在于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是有一句老话叫做“有为才能有位”吗。事实证明真正好的家纺设计师是很抢手的。相信随着整个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的认可度肯定也会逐步提高的。
三、根据《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按照其职业功能来分,共分为六个模块:市场调查与分析;织物设计制作;印染图案设计制作;绣品设计制作;纺织品空间装饰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每一等级的模块中分别对本职业的工作内容、能力要求、相关知识作出了“工作要求”。其中第一和第六模块为通用模块,即所有从事本职业人员在相应的职业等级中都应达到的工作要求,第二至第五模块是根据个人所熟悉的专业任选其中一个模块,在相应的职业等级中达到的工作要求。
四、从事本职业的基本文化程度是怎样的:本职业要求基本文化程度是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五、从事本职业应当具备的能力特征是什么:从业者应当具有设计创意能力,色觉、空间感和形体知觉好,同时应当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六、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指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资格证书。在全社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中央确定的一项旨在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举措。早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和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其上升为一项法律制度。1996年6月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次明确,要“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七、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用: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业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才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是与工资福利挂钩的,对所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就业起着敲门砖的作用。
八、《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6年1月17日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开始印发实施(劳社厅发【2006】1号文件)。 《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中国家纺协会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委托,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组织撰写的。经过召开专家研讨会、广泛听取业内专家、教授意见,进行了十几次论证和修改,其中大的改动就有四次之多,于2005年底通过专家组审定并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
《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出台,是值得中国的家纺设计师纪念的“具有里程碑意义”事情,因为它标志着:1、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作为在我国改革开放中产生的一个新的知识技能型职业,被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大典;2、家用纺织品设计人员从此有了规范的从业标准;3、根据《标准》,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对正在从事和准备从事家纺设计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等级作出评价;4、在这个《标准》的引导下,我国家纺设计师的整体素质、自主创新能力将得到新的提升;5、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有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九、凡是符合《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正在从事本职业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设计人员,都可以向中国家纺协会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鉴定申请,经资格审查和主管部门核准后,发给准考证;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和考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合格者发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了帮助广大设计人员顺利取得职业资格,我们已在山东、天津、江苏等地建立了“家纺设计师培训基地”。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根据《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申报助理家纺设计师第(4)条规定“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在校毕业生是没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即毕业时就可以直接提出鉴定申请。若在毕业时拿到“双证”,既有利于留住家纺设计人才,又为毕业生找工作储备了比别人更多的竞争力。所谓“双证”即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十、关于中国家纺协会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站。“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2005]229号文件批准,于2005年9月正式成立的。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核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鉴定的职业主要包括: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家用纺织品设计师、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
鉴定站主要的工作职责与任务是:认真执行家纺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部门法规、制度;受理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的家纺设计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签发准考证;组织申报人员考试、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证书等。
鉴定站设在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北京东长街12号)。是全国唯一的一家专门从事“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的鉴定站。
十一、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经正式展开。之前,为了顺利开展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家纺协会下发了《关于对家用纺织品行业注册设计师进行复查的通知》。对已经注册的251名家纺设计师进行了复查和重新登记。在此基础上,2005年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点放在已经通过复查的注册家纺设计师上,经过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批准,2006年3月中国家纺协会鉴定站以中家协[2006]第6号文件发出《关于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并制定了《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发各家纺企业、院校、注册设计师。同年6月和9月在北京和浙江分别进行了高、中级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对被鉴定者进行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评,共有72人获得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中级《家纺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目前还没有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家纺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复查的注册家纺设计师,可直接与中国家纺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取得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我们将根据《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推荐你参加就近的家纺设计师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班。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者(60分以上为合格)发给相应的《家纺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费、鉴定费可适当给予优惠。
十二、为了更好的开展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家纺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了家纺设计师考评员申报和筛选工作。并配合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去年9月和今年1月举办了两批“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共58名。这些考评人员将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家纺设计师考评员资格,担负起“检查鉴定现场、实施考评、评审鉴定结果”等项任务。
十三、为了满足从事本职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帮助他们顺利通过鉴定并拿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们已在家纺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产业集群地、纺织院校等建立了若干个家纺设计师培训基地。组织专家、教授编写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建立题库等项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中国家纺协会将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协调能力、行业影响力等优势,努力为家纺企业服务,为家纺设计人才服务。
织物设计为底层最基础环节,决定了家纺产品“用”什么织物;图案设计为中间环节,决定了家纺织物“印”什么图案;产品造型设计为最终环节,决定了家纺印花织物“做”什么终极产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条件的改善,近年来人们对家用纺织品的消费呈逐年上涨趋势。在大量消费的同时,消费者对家用纺织品的质量和品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家用纺织品行业蕴涵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在业内的地位由此凸显出来。
目前国内大部分供职于生产性企业的设计师薪水多是底薪加提成,根据其被采纳并投入生产的设计数量,一般刚入职的大学生月薪在2000元左右,中高级设计师月薪可过万。
家用纺织品设计行业的上升趋势和高层次人才的缺乏给求职者留下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虽说这是个新职业,但也离不开老三百六十行的定规,职业的发展仍需要个人自身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