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5 14:50
容量电价为发电机组容量电价,以区域电力市场或电力调度交易中心范围内参与竞争的各类发电机组平均投资成本为基础制定。计算公式:容量电价=容量电费/机组的实际可用容量。其中:容量电费=K×(折旧+财务费用),K为根据各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的比例系数。折旧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计价折旧率核定。财务费用按平均投资成本80%的贷款比例计算确定。
电价分成两部分:
1、容量电价。它代表电力工业企业成本中的容量成本,即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计算基本电费时,以客户设备(KVA)容量或客户最大负荷需求量(Kw)为单位,客户每月所付的基本电费,仅与容量或最大负荷需求量有关(也可以是事先由供电部门根据系统负荷的分散因素予以确认的值),而与其实际用电量无关。
(2)电度电价。它代表电力工业企业成本中的电能成本,即变动费用部分。在计算客户的电度电费时,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为单位。
两种电费分别计算后相加,即为客户所应付的全部电费。这种以合理分担发供电容量成本和电能成本为主要依据,并分别以容量电价和电度电价计算客户电费的办法就是两部制电价。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计费的客户还应实行依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办法。
两部制上网电价是指将上网电价分为两部分—发电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其中,容量电价主要反映发电厂的固定成本,与发电厂类型、投资费用、还贷利率和折旧方式等密切相关;电量电价主要反映发电厂的变动成本,与燃料费用和材料费用等密切相关。
在没有建立辅助服务市场的电力市场中,由于不同类型的发电机组在电网中的作用不同,发电成本也不同,为了使不同类型的发电机组都能够得到合理的成本补偿和投资回报,应该按照发电机组的类型分类制定容量电价。根据发电机组在电网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以将容量电价分成以下四类:
1、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径流式水电站;
3、核电机组;
4、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
上述分类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各区域电力市场中各类型机组的成本差异、现货市场最高限价与平均上网电量电价的比例等综合分析、分类;或根据各类型机组的成本、预计收益等因素,利用聚类分析等方法进行分类。例如:在发电峰谷电价差较大的电力市场中,抽水蓄能电站就有可能在电能量市场中得到较大的收益,因而其成本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抽水蓄能电站就可以与燃煤机组实行相同的容量电价水平。
在同一电力市场范围内,容量电价实行同一标准。容量电价以区域电力市场或电力调度交易中心范围内参与竞争的各类发电机组平均投资成本为基础制定,计算公式为:
容量电价=容量电费/机组的实际可用容量
式中K—根据各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的比例系数。
折旧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计价折旧率核定,财务费用按平均投资成本80%的贷款比例计算确定。容量电价保持相对稳定。容量电费由购电方根据发电机组的实际可用容量按月向发电企业支付。
容量电价的含义取决于其定价方法,这是因为:
(1)若以会计成本法制定容量电价,则发电厂可以通过容量电费收回其全部的固定成本;但为了激励发电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也可以在制定容量电价时,仅仅部分地考虑、甚至不考虑人工费和大修费等在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生的固定成本。
(2)若以边际成本法制定容量电价,则当电网备用容量不足,即为满足新增单位千瓦负荷需求而需要新建发电厂(或机组)时,容量电价为新增单位装机容量的成本;而当电网拥有充足的备用容量时,容量电价水平很低,甚至为零。
显然,以边际成本理论为基础形成的容量电价,是反映系统电力平衡能力的信号,但不能保证合理地回收发电的固定成本;以会计成本理论为基础形成的容量电价,可以实现发电固定成本的合理回收,但不能反映系统对未来发电容量的需求。因而,如果上网电价采用两部制,就需要将会计成本定价理论和边际成本定价理论相结合地设计发电容量电价,使之既能够保证合理地回收一部分发电的固定成本,又能够正确引导电源投资建设。
对于新开工建设的电厂的容量电价应该采取市场竞争的方式形成。其具体步骤是:当政府部门或电网企业预测出市场用电需求增加,现有电厂难以满足客户的用电需求时,向电厂投资者公布用电需求情况以及需要增加的装机容量和机组类型,由投资商报出自己将建电厂的容量电价,电网公司将与容量电价较低的电厂经营商签订购电合同。签订购电合同后,电厂经营商开始建设电站。通过这种方式,将会规范和制约电厂投资,降低电厂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