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地方税务局

更新时间:2022-04-26 12:56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市、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1]16号)精神,设置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宿州市地方税务局为省地方税务局主管本地区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省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四)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五)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税收宣传。

(十二)承办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局对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下属部门职责

宿州市地税局下辖埇桥区地方税务局、砀山县地方税务局、萧县地方税务局、灵璧县地方税务局、泗县地方税务局。

县(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市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四)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埇桥区地方税务局

砀山县地方税务局

萧县地方税务局

灵璧县地方税务局

泗县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科室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各项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编发、文书档案、后勤管理、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税收法规、规章以及重要税收政策的调研,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普法教育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地方税务公告等事宜。

税政一科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涉外地方税收政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参与有关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有关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有关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

税政二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参与有关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有关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有关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

基金征收科

基金(费)征收科

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的具休办法并组织落实;开展基金(费)政策的有关调研工作。

征收管理科

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研究拟定综合性税收、个体税收征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建设。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地方税收入计划,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检查、督促和落实;贯彻执行会计和财务制度,实施税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负责税收票证和基金(费)票证的管理;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地方税源的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所辖地方税务局(分局)正副局长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

(财务监督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民来信以及违纪单位和个人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本系统年度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其他审计事项。

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组织和工、青、妇工作。

信息中心

是市地方税务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开发应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地税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直属机构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县级建制)

负责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方税收稽查和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偷税、抗税、骗税等涉税案件;指导、协调地方税务系统稽查工作。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科级建制)

负责重点税源(含涉外税源,下同)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集申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派出机构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科级建制)

负责区内地方税源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获得荣誉

2009年1月,宿州市地方税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领导信息

戴国琨 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安徽泗县人,1983年7月在泗县农业局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注册税务师。现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1985年12月参加税收工作,历任宿县税务局专管员、会计、股长,1993年1月,任市县合并后原县级宿州市税务局符离分局副局长、局长。1994年7月,税务机构分设后,任原县级宿州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8年4月任萧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1999年3月任亳州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0年11月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10月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情况: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财务。

许继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安徽萧县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现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975年10月在萧县税务局参加工作,1980年4月任宿地行署财税局科员,1982年9月先后在中南财经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学习,1985年8月任宿地行署税务局科员,1986年12月挂职任砀山县税务局城关税务分局副局长,1989年1月任宿地行署税务局副科长、科长,1994年8月任宿地行署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撤地建市后,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0年3月任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9月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工情况:分管法规科、征管科、稽查局。

郑怀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安徽灵璧县人,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1年5月下放灵璧县界沟公社劳动,1976年3月入伍,历任89343部队排长、副连长等职,1984年转业,历任灵璧县税务局科员、分局长、县局副局长等职务,1994年7月任灵璧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4月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情况:分管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征管分局、开发区分局及税收计划。

陆国强 调研员

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安徽灵璧县人,197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调研员。

1968年3月入伍,历任铁道兵第五师班长、营部书记、干事、团干部股长,1984年7月转业到宿地行署税务局任科长、1995年任宿地行署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1997年3月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3年4月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情况:分管办公室、党务、文明创建、机关工会。

刘会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安徽岳西县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工程学院军事学专业大专学历。现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72年1月在宿县地区印刷厂参加工作,1972年12月入伍,历任陆军28军战士、排长、副连长、正连参谋、副营参谋等职,1985年3月任陆军28军防化科副科长、坦克七师防化科长等职,1994年8月转业到宿地行署地方税务局任纪检组副组长,1999年4月任宿州市埇桥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4月任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工情况:分管基金科、监察室(财务监督科)、信息中心。

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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