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13:21
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一般挂靠在团委学生会或团委自律委员会下,又或者按院校情况自行独立的一个学生组织。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事务管理。
宿管会的组织构成各院校不一,宿管会主席一般是宿管会的最高领导人,宿管会一般设立五个部门,分别为:秘书部、宣传部、活动部、监察部、纪检部。 各部门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1-3人,干事若干。有的院校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校宿管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门部长组成。
宿管会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指导各学院宿管会及各宿舍楼楼长、层长共同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巡查等各项工作:
1.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自身的建设工作,抓好管理委员会干部的形象塑造工程。
2.积极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根据学工处工作计划制定委员会学期工作计划,把握工作方向,每学期进行工作总结;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每月的工作计划,并在每月进行工作总结。
4.加强与其他学校同类组织的沟通交流,从而在工作上更好的相互配合,共同为学生服务。
5.定期召开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例会,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6.按照巡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纪律检查、校园文化建设、各类活动组织、校园学风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快乐、向上的校园氛围。
7.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宿舍内各类突发事件。
8.做好宣传工作,对于校宿管会的最新信息以短信、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为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9.积极做好学校其他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般的宿管会工作人员任期为一年,直到新一届工作机构产生。
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 2、成绩良好,努力争取奖学金(挂科自动辞职); 3、热心社会工作,有责任心和服务精神; 4、思维活跃,敢于开拓创新; 5、从善如流,团队意识强。
学生干部选拔要求:
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
个别院校要求成员必须为团员、入党预备军,如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等。期间工作成绩以供院校党委作为考察根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