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0 15:34
宿迁市图书馆是一家地市级公共图书馆,也是宿迁市最大的公共图书馆。该馆位于宿迁市太湖路69号市便民方舟南侧,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图书馆使用面积6000平方米)。2006年12月1日试开馆,藏馆各类图书12万多种,报刊2500多种1万多册(合订本)。
宿迁市图书馆本向社会免费开放报刊阅览、综合图书借阅、电子文献阅览、地方文献查询等服务项目。藏馆各类图书12万多种,报刊2500多种1万多册(合订本)。自2010年以来,宿迁市图书馆还为广大读者提供了大量电子图书和视频资源,以及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等。
2006年12月1日,宿迁市图书馆正式建成并对社会开放。
2009年12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宿迁支中心正式建成开放,支中心设在宿迁市图书馆。
2013年7月,在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宿迁市图书馆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2014年12月18日,宿迁市图书馆新馆正式建成开放。新馆位于市档案综合楼一、二、七、八、九层,使用面积6000平方米,藏书30万册。同时,还建成开放了我市第一家24小时自助图书馆。
2015年4月23日,宿迁市数字图书馆、宿迁市移动图书馆(手机图书馆)正式建成开放。
2015年9月18日,宿迁市图书馆联盟正式成立,联盟负责协调全市6家公共图书馆、5家高校图书馆开展阅读推广、馆际互借、学术交流等活动。
宿迁市图书馆被评为省、市未成年人教育示范场馆、文明服务窗口、创业文化宣传基地和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市图书馆
每周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9:00—17:30 (夏季:9:00—18:00),自修室:8:30—21:30。 (周一闭馆,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另有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可办理借还书。
办证须知
一、办证对象与条件
能够自觉遵守宿迁市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或护照等)原件申办宿迁市图书馆读者证。
二、办证种类及费用
本馆为“一卡通”读者证,读者免费办证,免费使用,但需暂存押金100元/证,退证时押金全数退还。读者证使用过程中不产生租赁、滞纳等任何费用。每证可外借图书2册,读者可凭证在馆内各开放服务区阅览、查询文献,在电子阅览室阅览电子文献。报刊阅览区实行免费免证阅览。
三、补证、换证、退证
1.挂失、补证
●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页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
●挂失生效后,持读者证的读者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
●办理补证手续时,需携带押金收据/身份证,先办理退证手续,再办新证。
2.换证
●换证前须经工作人员查询后确定读者证无法使用。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读者证到办证处办理换证手续。
3.退证
●退证前须还清所有借阅事项。
●需携带读者证、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若遗失押金收据,以身份证复印件代替办理退证事宜,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押金收据丢失,押金已退还。
●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委托人标注委托办理事宜并签字确认)。
四、办证时间
宿迁市图书馆人工办证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开放时间(法定节假日以公告为准),各分馆办证时间和开放时间以分馆公告为准。馆内自助办证机可凭身份证随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谢绝使用。
●敬请读者妥善保管读者证。
宿迁市图书馆
入馆须知
●本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读者可凭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办理借阅手续。
●本馆每周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9:00—17:30 (夏季:9:00—18:00),自修室:8:30—21:00。 (周一闭馆,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请举止文明,入馆时着装整洁,不穿拖鞋、背心,不得在馆内喧哗,不得在座位上躺卧,勿携宠物入馆。
●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保持环境整洁,馆内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食用自带食品限在馆外区域。
●保持安静,自觉将移动通讯设备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勿在阅览区和自修室内接打电话,阅读区域不得拍照。
●随身携带的物品寄放到免费存包处,勿将包、饮料和自带书刊等带入阅览室。
●遵守公共秩序,办证、上机和借还书刊时自觉排队。
●爱护公共财物,严禁破坏桌椅、展牌和书刊等公共物品。
●疫情防控期间,请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宿迁市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