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屯街道

更新时间:2023-01-09 07:02

富屯街道,隶属于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地处北镇市北部,东与正安镇毗邻,南与广宁街道接壤,北与大市镇相邻,辖区总面积121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富屯街道原属广宁公社。

1961年,置富屯公社。

1983年,富屯公社改富屯乡。

1988年,改名富屯满族乡。

1990年,复名富屯乡。

2013年,富屯乡撤乡设富屯街道。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富屯街道辖10个行政村:龙岗子、西路屯、胡屯、新立、富屯、曾家、分税、红石、石佛、兴隆,下设10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富屯街道辖10个行政村:兴隆村、红石村、石佛村、台子沟村、曾家村、新立村、龙岗子村、胡屯村、富屯村、西陆屯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富屯街道地处北镇市北部,东与正安镇毗邻,南与广宁街道接壤,北与大市镇相邻,辖区总面积12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富屯街道境内地形大部为山区,地势西高东低。

自然灾害

富屯街道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雹灾等。最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发生在2008年,受灾人口9000人次,紧急转移安置200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3000亩,倒塌房屋20间,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自然资源

富屯街道境内矿藏资源主要为花岗岩,地质储量40万立方米,可采储量为4.7万立方米,集中分布在新立村、龙岗子村、西路屯村。耕地面积3.36万亩;林地面积11万亩。

人口

2011年末,富屯街道总人口20262人。总人口中,男性10450人,占51.6%;女性9812人,占48.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67.5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富屯街道财政总收入805万元,比上年增长56%。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206万元,增值税350万元,企业所得税46万元。

农业

富屯街道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2011年,富屯街道生产粮食10880吨。主要经济作物为油料作物、蔬菜。2011年末,油料作物种植面积0.6万亩,产量2400吨,其中花生2400吨;蔬菜种植面积0.2万亩,产量4000吨,主要品种有马铃薯、白菜,其中马铃薯3000吨,白菜1000吨。

富屯街道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富屯街道生猪饲养量9.38万头,年末存栏3.84万头;羊饲养量0.24万只,年末存栏0.15万只;家禽饲养量5万羽。

截至2011年末,富屯街道累计造林3.6万亩,其中防护林2.57万亩,经济林110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11万株,林木覆盖率28%,活立木蓄积量230万立方米。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15404亩,产量2518吨。

工业

富屯街道形成以建筑材料生产为主的工业体系。

2011年,富屯街道工业总产值达到0.2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0.8%。2011年,工业企业8家,职工237人。

商业

2011年末,富屯街道有商业网点2个,职工12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富屯街道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202人,专任教师8人;小学5所,在校生675人,专任教师7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25人,专任教师71人,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11%。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40%,比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富屯街道有街道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0个,各类图书室10个;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30人。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2700户,入户率23%。

2011年末,体育场地6处。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富屯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个,其中卫生院(室)15个;公立卫生机构床位20张。专业卫生人员12人,其中执业医师4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5人、执业(助理)医师0.2人、注册护士1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0.3万人次,住院手术62台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9万人,参合率98%。

基础设施

2011年末,富屯街道有邮政网点10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60千米,投递点18个,乡村通邮率100%;征订报纸85份,期刊9册。

2011年,富屯街道境内有龙门、石佛2座水库,龙门水库储水量150立方米,储水面积300亩,境内7千米与辽城乡交界,为龙门水库重要滞洪水库。

交通

富屯街道境内有733乡道经过。

历史文化

清顺治年间(1644年—1661年),有一傅姓由直隶省乐亭县迁居此地落户,得名傅屯,1961年改“傅”为“富”,称富屯。

2016年12月9日,富屯街道石佛村、龙岗子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公布为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