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10-25 10:48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机关单位,位于四川省富顺县釜江大道中段196号,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做好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执行中央、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和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落实执行相关离退休政策。

十一、组织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意见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并支持、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开展审批工作,包括实施现场踏勘和行政审批前期相关准备,为县行政审批局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依据等。已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行使的许可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再行使。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划转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现任领导

罗 涛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曹记华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分管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工资收入分配、表彰奖励事项、人事任免、奖惩考核等工作,牵头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分管股室及单位:事业单位管理股。

张 群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农民工服务、职业能力建设和鉴定、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牵头负责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等工作。分管股室及单位:局就业创业股,县就业局、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返乡创业服务中心)。

陈 霞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分管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待遇审核等工作。分管股室及单位:养老工伤保险股,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周 建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机关人事财务、目标绩效、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职工教育培训、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审计、行政效能、档案管理、基层平台信息网络建设及安全等工作,牵头负责人社系统关工委工作、工青妇工作、驻村帮扶、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股室及单位:局办公室、基金监督信息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宣传和机关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完善内控制度,负责机关统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管理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招、流动、工资、福利、奖惩、退休、退职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和工资水平调查工作;负责事业人员退休条件审核。参与拟订技术人员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并承担上级政府表彰奖励获得者的推荐及管理工作;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三、就业创业股

负责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劳务开发、农民工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实施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落实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县内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贯彻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综合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贯彻国家、省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劳务开发及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四、养老工伤保险股

负责拟订和实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标准,拟订养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基金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审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上报核销,拟订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负责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审核;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县内工伤认定工作,受理工伤伤残等级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开展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政策咨询。

五、政策法规劳动关系股

负责依法行政、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承办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关系和劳动保护政策,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实施和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指导政策,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和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受理、接待、协调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本系统信访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六、基金监督信息股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信息技术、行政效能、事业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牵头推进全县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建设、应用和管理,协调推进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建立完善行政效能考核和评议的制度,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清理、公开、下延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落实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机关文书档案、事业单位人员档案及各股室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档案、资料、设备台账目录,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

富顺县富世街道北湖南路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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