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8-23 21:55

富顺县公安局成立于1949年12月,是富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富顺县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指挥机关

内设机构

富顺县公安局设3个职能中心(室)、12个大队、3个所及机关党委。

3个职能科室包括:指挥中心(副科级);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警务保障室。

12个大队包括: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森林警察大队(副科级);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督察审计大队。

3个所包括:富顺县看守所;富顺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富顺县拘留所。

下辖机构
管辖区域

富顺县

现任领导

何浪飞 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督察审计大队。

荣 辉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四级高级警长,负责公安局日常事务工作和警务指挥、情报、信访、队伍建设、宣传、公安改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制、政务公开和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办公室、改革办、情指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法制大队。

姜启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负责警务保障、政治安全、反恐、反邪、监所管理、交通管理、协助局长负责重点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交通警察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所、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分管东湖派出所。

李德平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四级高级警长,负责机关党建、党务、工青妇等群团工作,主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分管代寺派出所、童寺派出所。

何丽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负责出入境、网安、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与信息通信大队);分管邓井关派出所、永年派出所。

杨 林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主持交通警察大队工作;分管长滩派出所。

胡小军 中共富顺县纪委、富顺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协助分管督察审计大队。

周 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警长,负责治安、警卫、维稳、巡逻防控、处置突发事件,分管治安管理大队(警卫大队、维稳专班)、特巡警大队;分管富世派出所。

马 毅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长,负责刑侦、经侦、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大数据侦查中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系技侦支队五大队;分管板桥派出所。

杨 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一级警长,负责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值班值守、情报研判、风险防控,主持情指中心工作;分管赵化派出所。

霄 渝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长,负责禁毒、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打击工作;分管禁毒缉毒大队、森林警察大队(食品药品环境大队、知识产权大队);分管怀德派出所。

罗 巍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二级警长,负责组织人事、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主持政治工作室工作;分管兜山派出所。

饶志雨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安全保卫大队长、一级警长,负责政治安全、反恐、反邪工作、主持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工作;分管琵琶派出所、狮市派出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

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指挥、指导、协调防范、打击恐怖活

动。

4、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川居留、旅行的

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9、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

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等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川的安全警卫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组织开展同省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4、统一领导全县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四川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5、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富顺县南环路493号

所获荣誉

2020年7月,富顺县公安局政治处被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自贡军分区评为“自贡市双拥工作先进集体”。

2022年5月,富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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