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4 17:15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简称县教育体育局)是富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富顺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教工委)为县委主管教育的派出机构,与县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县教体局按“三定”规定下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人才)股、计财股、教育股、体卫艺术股、安全法规股、教育督导股8个内设机构;所属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教研室、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电教教仪站、富顺县学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富顺县教育体育基建维修管理中心、富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富顺县学校财务核算指导中心、富顺县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7个事业单位,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工作。
内设机构——行政股室:
(一)党委办公室(县委教工委办公室、统战工作室)。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群工作以及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宣、网评、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等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以及统战和工青妇工作责任。负责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领导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工作。发挥工会的参与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教育职能,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配合开展教育体育系统防邪工作。负责行政监察、行政效能建设、行风建设等工作。受理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纪行为。
(二) 行政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制定教育体育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负责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联系社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指导镇(乡)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三) 人事股。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提出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设置建议;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体育系统人员招聘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人事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协助完成全县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工作;指导电大进修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电大进修校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全县教育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各类教师教学技能活动,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管理人事档案。
(四) 计财股。负责筹措管理、监督使用各项教育体育经费,协助有关部门审计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负责指导学校(单位)预、决算编报工作;负责系统教育体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负责系统负债的清理与偿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系统国有资产;负责规范收费行为。指导、监督学校(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议。牵头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统筹建立各类资助工作机制,协助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学校后勤与产业工作。
(五) 教育股。承担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行政管理及教育教学管理责任。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学校教育思想、办学方向的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常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安全教育、人口教育、三防教育、科技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指导学校教学工作;审定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电子音像制品。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拟订学校办学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民办县级学校和教育机构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支持、配合行政审批局开展审批工作,包括实施现场踏勘和行政审批前期相关准备,为县行政审批局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依据等;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制定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与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承担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含心理健康、青春期、防性侵害)工作,参与指导学校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中小学三好、优干、优秀集体、优秀班主任及优秀德育工作者审定工作。
(六)体卫艺术股。负责全县体育产业、社会体育、青少年体育及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县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生的体育、艺术类竞赛、评优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体育场馆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制定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和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研究和指导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上级下达的体育竞赛任务,协同有关部门拟订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监督工作;参与体育教研、科研工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负责全县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指导、督促、检查学校爱国卫生、公共卫生防疫、流行性、季发性疾病防控工作。开展教育体育系统禁毒防艾工作。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七) 安全法规股。承担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拟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全县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承担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责任。开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维稳信访工作责任。研判、分析教育体育信访维稳形势,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和体育场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 教育督导股。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工作。制定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和督导评估办法,开展督导评估,发布督导报告。组织开展教育和体育工作调研。制定教育体育系统综合绩效和教育强县目标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配合实施对县级部门、镇(乡)的教育强县目标考核。督办落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局务会议议定事项,发布督查通报。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内设机构——事业股室站:
(一)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教研室
(二)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电教教仪站
(三)富顺县学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
(四)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基建维修管理中心
(五)富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富顺县学校财务核算指导中心
派驻机构: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举办者的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检查和验收。根据县政府授权,可对其他教育工作、对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县委教工委书记,局党委书记、局长 洪富祥:主持县委教工委、教育和体育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督导和教师教育工作。
县委教工委副书记、局党委委员 廖咏华:负责党的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青妇、关工委、意识形态、网宣网评、防邪教育、教职工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建梅:负责教体系统计划财务、基建维修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财务核算工作。分管计财股、基建维修中心、学校财务核算指导中心。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 谭光登: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对全县教体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雷 勇:负责人事、师训、师德师风建设、对口支教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建设工作,负责人才引进、招聘和教师发展工作;负责统一配置教师资源,实行聘用制管理;完成人才先行区建设工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机关工会等工作。分管人事股、人才发展股。
副局长 林光旭:负责教育体育规划、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质量、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等;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德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人口教育、三防教育、健康教育、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负责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物资装备、数字化城市建设等工作。分管教育股、教研室、电教教仪站。
县政府督学 范陈思:负责全县体育产业、社会体育、青少年体育及学校体育工作;负责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学校爱国卫生、公共卫生防疫、流行性、季发性疾病防控工作。协助局长负责督导和内审工作。分管体卫艺术股、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协助局长分管督导股。
副局长 唐朝平: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信访维稳、禁毒教育、应急管理、教育体育政策与法规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教师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勤工俭学、环保节能、招商引资、发展服务业等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安法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
副局长(挂职) 李 飞:协助廖咏华和林光旭同志工作。
局党委委员 何学高: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教育档案管理、保密、地方志、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成渝“双圈”建设、局机关职工政治学习、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
局党委委员 徐明建:负责教育民生、教育扶贫、乡村振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学生资助等工作;负责大中专招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书法水平测试等工作。分管学生资助中心、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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