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3 18:01
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一)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我区农业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二)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区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承担国家、省、市、区惠农政策宣传落实及惠农项目实施。
(三)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四)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拟订农业地方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负责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优质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 (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寒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