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5 08:11
战国·列御寇《列子·说符》:“文子曰‘周谚有言: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察见渊鱼”。
春秋末年,齐国田氏势力渐大,田常(谥号田成子)为齐相时,暗中图谋以田氏取代公室。
齐臣隰斯弥有次拜见田常,两人一同登上田氏家中的高台,举目四望,但见三面畅通无障,向南望时,却见隰斯弥家的树遮蔽了视线,田常变得一言不发。
隰斯弥回家后让人砍伐那些树木。斧子刚砍了几下,隰斯弥又急忙制止,不让砍伐了。管家人问他为什么刚定的主意却又变化了,隰斯弥回答说:“有句古谚道:‘察见渊鱼者不祥。’田常正在筹划着篡国大事,这是他不想让人知道的,我如果表示出能察知人之隐微,那我的处境就太危险啦。不伐树,我没有任何罪过;而察知人的隐秘之事,那却是不得了的。”隰斯弥最终没有伐树。
田常在高台上望见南边隰斯弥家的树遮蔽了视线,抑或挡住了阳光,变得一言不发,显然有不快之意,隰斯弥回家立即让人砍伐树木,他不愿为此事得罪国家的权贵人物。然而,田常的怨树之意并未公开流露,仅限于心中所想,属于一种隐情。隰斯弥如果伐掉树木,虽然能讨得田常一时之好,但却显得自己过分聪明了。田常正阴谋篡国,心有重大隐秘,最忌恨那些能察人隐秘的聪明之人,隰斯弥不想成为田常最忌恨的人物,那就只有对田常的一切隐情都佯装不见,假作一个痴钝之人。
察见渊鱼者不祥,说的是能察知别人内心深处隐秘活动的人,必然是处于危险的境地。事实上,别人的一种思想活动只所以会隐而为秘,必定是这一思想意念与社会的道德观念或外在的行为规范相抵触,如果有谁察知了其本人不愿公开的思想活动,就等于认定了其人对社会要求的抗逆,把自己无意识地放置在了与其人对立的境地,就必然遭到其人的忌恨和报复。
任何人都有隐秘之事和隐秘之情,但这种事和情可以根据是否对社会造成危害区分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部分,如果一个人的隐秘之处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属于他个人的“隐私”,那社会就应对其予以谅解和保护,不是其他人可以佯作不见,而是其他人不得过问。如果一个人的隐秘之事注定要给社会带来危害,那知情人就不能佯作不见,而应该予以揭发和制止,借以向社会负责。现代人在社会生活中引人“隐私”和“监督”两个概念,用“隐私权”来保护人的前一种隐秘活动,用“监督权”来鼓励人们揭发和制止后一种隐秘活动。
“察见渊鱼”指能看清深水中的鱼。比喻为人过于精明,察看到了别人的隐私。动宾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定语。
宋·释觉范《跋四君子帖》:“秦少游舌头无骨,王定国察见渊鱼。”
元·侯克中《寄叔文崔中丞》:“传闻市虎犹堪畏,察见渊鱼恐不祥。”
明·沈炼《答高子俊书》:“如欲宣教化、倡忠义,则莫先于利害之实导之矣,导之以利害之实是矣。而综核太过、察见渊鱼,则近于刑名操切。”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二》:“察见渊鱼者不祥,又是之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