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5 18:40
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曾属宝善区、延年区和受益区的德字约、现字约、循字约、谨字约、知字约、身字约和存字约等。
民国十八年(1929年)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划属乐陵县四区(寨头堡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至1955年,划属阳信县九区,后又回归乐陵县七区。
1956年—1957年,划属乐陵县五区。
1958年,分属杨安镇公社、铁营公社、花园公社。
1965年,区划调整,全县由10大公社划为26小公社后,成立寨头堡公社。
1984年,改为寨头堡乡。
1988年,乐陵撤县设市,改称乐陵市寨头堡乡。
2011年末,寨头堡乡辖14个社区、6个行政村:红旗社区、永和社区、幸福社区、友谊社区、和谐社区、中心社区、永兴社区、联谊社区、兴隆社区、永昌社区、振兴社区、兴业社区、碧霞社区、兴华社区、盖家、坡赵、冢上、闫孟、东杜、闫芙蓉。
截至2020年6月,寨头堡乡辖44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梁庙村。
寨头堡乡地处乐陵市南部,东与铁营镇接壤,南与花园镇为邻,西邻杨安镇,北接市中街道,行政区域面积41.65平方千米。
2011年,寨头堡乡耕地面积34017亩。
2011年末,寨头堡乡总人口23634人。另有流动人口3500人。总人口中,男性11628人,占49.2%;女性12006人,占50.8%;14岁以下3545人,占15%;15—64岁12998人,占55%;65岁以上7091人,占30%。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3586人,占99.8%;有其他少数民族共48人,占0.2%。2011年,人口出生率7.45‰,人口死亡率6.35‰,人口自然增长率1.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49人。
2017年末,寨头堡乡常住人口为25151人。
截至2019年末,寨头堡乡户籍人口为25886人。
2011年,寨头堡乡完成财政总收入342万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23万元,比上年增长6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7万元,增值税29万元,企业所得税2万元。
2019年,寨头堡乡有工业企业25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2011年,寨头堡乡实现农业总产值达4.38亿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6%。
寨头堡乡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3.2万吨,人均1555千克,其中小麦1.5万吨,玉米1.7万吨。
寨头堡乡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800亩,主要品种有辣椒、大葱等,其中辣椒650吨,大葱230吨。
寨头堡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2.5万头,年末存栏1.6万头;羊饲养量1.7万只,年末存栏0.9万只;家禽饲养量37.6万羽。
2011年末,寨头堡乡出产淡水产品50吨。
寨头堡乡工业以帆布生产加工、服装、塑编、化工、调味品、建材等行业为主。
2011年,寨头堡乡有工业企业24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5家;从业人员8000多人。
2011年末,寨头堡乡有商业网点36个,职工153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628万元,比上年增长13.6%;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2700万元。外贸产品生产企业1家,2011年,出口总额358万美元,比上年增加72万美元。主要产品有精梳纯棉纱和紧密纺、赛洛纺、汉麻纤维等各种功能纤维纱线以及矿用带芯、PVC、PVG胶带、钢联网胶带等,销往日本、韩国、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和地区。
2011年末,寨头堡乡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570人,专任教师19人;小学4所,在校生1200人,专任教师10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80人,专任教师6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寨头堡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44个;各类文化专业户36户;各类图书室45个,藏书20余万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56人。
2011年末,寨头堡乡有线电视用户4506户,入户率达88.3%。
2011年末,寨头堡乡有学校体育场1个。2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5%。
2011年末,寨头堡乡有医疗卫生机构14个,门诊部(所)10个;病床75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3.06张,固定资产总值15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96名,其中执业医师29人,执业助理医师48人,注册护士1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5万人次。44个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
2011年,寨头堡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97户,人数970人,支出49万元,比上年增长20%,月人均50元,比上年增长22%。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1万元,比上年增长12%。社会福利费225元,比上年增长18%;敬老院床位3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28人。社区服务设施44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2个。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2万元,比上年增长18%。
2011年,寨头堡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8364人,参保率达98%。
寨头堡乡境内有滨德高速公路、069乡道经过。
寨头堡乡因原乡人民政府驻寨头堡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