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09:59
又称“糊名”。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唐命试者在试卷上自糊姓名。
宋淳化三年(992)殿试,初行糊名考校法。咸平二年(999)礼部试,选派官员专司封印卷首。明道二年(1033)诸州解试,亦令封弥。景佑四年(1037),又令开封府、国子监及头试实行封弥法。从此,各级考试在试者纳卷后,普遍密封卷头、或截去卷头,编成字号,送誊录所抄成副本,据以考校定等。初考官考校试卷后,亦密封所定等第,再送复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