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2:14
射洪野香猪,四川省射洪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射洪野香猪是射洪固有物种,野性十足,抗病能力强。该猪体型圆润,如冬瓜状,毛色两头黑、中间白,部分个体背腰部带黑斑,额头有白线或倒三角型白斑,成猪体重在75—100千克,屠宰率达到68%,胴体瘦肉率达到52%。该猪肉皮薄肉厚,脂肪层薄,肉质纤维清晰,肌肉大理石纹分布均匀、含量丰富,肌肉多汁、鲜香细嫩。经检测,射洪野香猪肉氨基酸种类丰富,检测的17种氨基酸中,16种均高于家猪肉。
射洪县地处四川盆地中部,涪江上游,遂宁以北,东靠南充,西邻成都,南接重庆,北抵绵阳。射洪县境呈心脏形,西北高,东南低,东西最宽处46千米,南北最长处58.6千米,总面积1496平方千米。
射洪县以丘陵地貌为主,丘陵地区占89.1%,其中浅丘占36.4%,中丘占17.3%,深丘占35.4%,涪江、梓江河谷地貌占10.9%。境内海拔最高点674米(金华镇武东天宝寨),海拔最低点299米(沱牌镇涪江出口处)。射洪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35.95%,是全国首批造林绿化百佳县。射洪水利基础设施完善,全县有人民渠、前锋渠、武引一期、螺引、八一泵站、沈水河泵站等6处大中型骨干水利灌区工程,有灌溉干、支渠635千米,斗农渠2060.56千米;有小型水库114座,石河堰760道,山坪塘2474口,雨水集蓄工程(蓄水池)6852余处,机、沉井及人畜饮用水工程4550处;工程蓄水能力3800万立方米,蓄引提水总量1.49亿立方米。耕地灌溉保证率51%。
射洪气候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平均日照1310.7小时,年平均气温17.2°C。年降雨量885.0毫米,年平均蒸发量为1112.3毫米。优越的地理气候条件,广阔的林地资源,孕育了境内丰富的物产,为射洪野香猪提供了理想的生长栖息环境。
野香猪是由野猪和香猪杂交选育而成,在射洪县养殖历史悠久,长久以来一直为射洪群众自养自食,随着外来猪种的引入,野香猪种群不断萎缩。
2007年,射洪县引进龙头农企,经过艰辛抢救,射洪野香猪得以在射洪林地、果园繁衍生息。独创出 “吃水果、蔬菜、牧草+喝山泉+听音乐=快乐水果猪”的中华水果野香猪养殖模式。远离了饲料和添加剂,肉质脆嫩,且环保。
2011年,射洪县有野香猪、野山猪养殖场3处,存栏种猪达到1500多头。
2013年,射洪野香猪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香猪产业占林地、荒坡地近600公顷,建圈舍、山洞11000平方米,存栏野香猪5000余头,年产值3000余万元,纯利润750万元,带动农户300余户,解决当地农民就业1000余人,合作社户平均增加纯收入2.5万元。
2009年,射洪野香猪参加第十届西博会获“最畅销产品奖”。
2009年,射洪野香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
2010年,射洪野香猪被列为第八届“国际侏罗纪大会”专用产品。
2013年09月26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射洪野香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射洪野香猪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射洪县大榆镇、太兴乡、伏河乡、瞿河乡、青堤乡、金鹤乡、万林乡、文升乡、玉太乡、双溪乡、东岳乡、香山镇、洋溪镇、仁和镇、官升镇、金华镇、陈古镇、天仙镇、曹碑镇、明星镇、复兴镇、凤来镇、潼射镇、涪西镇、广兴镇、太和镇、太乙镇、青岗镇、金家镇、沱牌镇共3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一、品种
野香猪。
二、产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相对高度为50至200米的丘区坡地,菊苣草、陈艾、紫苏、金银花等野生中草药丰富,山泉水作为主要饮水来源。
三、饲料
补料配方由20%新鲜水果、65%新鲜蔬菜和牧草及15%的麦麸组成。
四、饲养管理
1.饲养方式:全年放养,适当补饲。
2.饲养条件:
(1)饲养密度:饲养密度≤75头/公顷。
(2)饲养期:从仔猪出生到商品猪出栏大于450日龄。
(3)出栏体重:出栏体重≥70千克。
3.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屠宰
1.猪源标准:来自产地范围内的符合活体质量要求的健康猪只。
2.静养待宰:宰前空腹静养24小时,尽量减少应激。
3.屠宰加工流程:验收→宰前检查→候宰→淋浴→电麻→吊挂→放血→头部检验→烫毛→脱毛→清洗→燎毛→清洗→体表检验→检疫→宰后胴体检查→修整→分级→胴体二段冷却排酸→冷分割→真空包装→冷却→装箱→暂存→销售。
4.冷却保鲜:胴体在0至4℃环境下排酸12至24小时。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活体猪:个体矮、小、短、圆,两头黑、中间白,嘴长略尖,具有发达的犬齿,四肢结实紧凑,部分个体背腰部稍带黑斑,额头有白线或倒三角型白斑。母猪每胎产仔10至15头,平均初生重0.75千克,成猪体重70千克以上。
(2)猪肉:皮薄肉厚,脂肪层薄,肉质纤维清晰,有韧性,肌肉大理石纹分布均匀。肌肉有光泽,肉色鲜红、均匀。
2.理化指标:鲜猪肉蛋白质含量≥19.2%、脂肪含量≤46%、谷氨酸≥3%、天门冬氨酸≥1.8%、丙氨酸≥1.3%、钙≥0.02%。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射洪野香猪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射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射洪野香猪的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