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3 21:22
春秋·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六章》:“将欲去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将欲灭之,必先学之。”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春秋末期的时候,晋国渐渐败落了,国家的政权一点点儿地落到了智伯、赵襄子、魏桓子、韩康子这四大家族手中,在这四个家族中智伯的势力最大。
智伯为了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势力,为了想着以后能更容易独吞晋国,于是就对其他三家说:“你们想一想,吴、越两国都是后兴起的,但还是和我们争夺了霸主地位,这是我们整个晋国人的耻辱啊。现在,我想只要我们能够把越国打败的话,晋国就仍能当上霸主了。依我看我们每家都应该拿出方圆一百里的土地和人口,然后把这些归公家掌管,那么公家富强了,晋国也随之当霸主了。”
魏桓子并没有提出什么建议,于是回到家中,左思右想,他觉得智伯这样的做法就是在展示其人啊,智伯口中的“公家”其实就是他自己啊。想到这里,于是魏桓子就决定不给智伯土地。这时,有一个叫作任章的人前来求见魏桓子,并且劝说魏桓子割地。
魏桓子很困惑地说:“我想不明白为什么给智伯土地呢?智伯真的取得了我们三家的这些土地,那么他的力量就更强大了,到时候吞并我们三家是迟早的事啊,在那时,晋国一定就是智伯一个人的了,我不同意白白送他土地。”
但是任章说:“你为什么不给他土地呢?你很明白现在智伯已经明目张胆地向您勒索土地了,与此同时其他的贵族一定会惊恐不安的。智伯在得到土地以后,以他的性格一定会更加骄横的,这样就会使他变得越来越贪得无厌,并且会继续向其他的贵族们索取土地。这样,很多人都会愿意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挺身而出,那么到时候这些贵族们就一定会团结一致,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智伯的。你想一想,以团结一致的队伍去对付骄傲轻敌的队伍,那么我猜智伯离灭亡的日子也就不远了。您应该知道《周书》中说:‘如果要想打败对手,那么就一定要暂时地帮助他;如果你要想夺取对方的话,那么就必须暂时给予他(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现在您不是很想战胜智伯吗?为了夺取他的土地,那么现在我们就要先让一步,并暂时把一部分的土地割让给他,但最后您一定会将他战胜的。”
智伯得了土地,得意忘形,立刻又向另一位姓赵的大夫提出要求,索取土地。赵大夫态度坚决,一口回绝。智伯大怒,率部围攻赵大夫的封地。赵大夫联合魏宣子和韩大夫齐心协力回击智伯,结果打败了智伯,瓜分了他的土地。这样,魏宣子不仅收回了原先割让出去的土地,还分到了更多的土地。
在军事上,“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叫作以退为进,推广到社会生活中,就叫作有付出才会有收获。要想在土地上取得大的收获,就要在种子、化肥、耕作等方面先有所投入,这才能“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如果用政治上的“矛盾论”观点来解释,“取”和“予”即“索取”和“付出”,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斗争又相互统一。索取与付出对同一主体来说是不能同时发生的,方向上是相反的;但同时,索取与付出又是密不可分的,所谓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付出是索取的必要前提,索取或者获得也是付出的必然逻辑结果。就方法论意义而言,这要求在现实中不能割裂二者关系,只顾索取,不知奉献,这将自取灭亡。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打算取他什么东西,必须先给他一些什么东西。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复句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分句、宾语。
唐·刘知几《史通。杂说中》;“美亮威权震主,负芒猜忌,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既而罪名俱列,刑书是正。”
宋·李心传《旧闻证误》卷二:“八年三月庚子,辽主再使禧来聘,书词不逊。于是王安石再人相,曰‘将欲取之,必姑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