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9 22:18
未成年人在正规的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网站发表过文学作品(含课堂作文),或在县、市以上写作比赛中获得过奖励,称为“小作家”。
基本定义
2003年10月,中国少年儿童报刊工作者协会小作家分会(中国小作家协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民社登(2003)第2002号]成立,由中国少年儿童报刊工作者协会管理,由共青团中央和中国作家协会于1963年共同创办的《儿童文学》杂志社主办。
2008年4月,经中国少年儿童报刊工作者协会小作家分会审查决定,建立“中国少年儿童报刊工作者协会小作家分会三峡创作基地”。
2019年3月,中国小作家协会官方域名回购成功。中国小作家导刊问世。至此,线上线下,“小作家”有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