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7 14:13
1953年,始设小陈乡。
1958年,并入郑村公社。
1961年,析置小陈公社。
1984年,改名小陈乡。
2021年10月14日,保定市民政局《保定市民政局最新发布关于唐县等9县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公告》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蠡县撤销小陈乡,设立小陈镇。
2013年,原小陈乡辖小陈、颜庄、大埝村、北大留、张村、张村营、南大留7个行政村。
截至2020年6月,原小陈乡辖小陈村、颜庄村、张村、张村营村、大埝村、南大留村、北大留村7个行政村。
截至2021年10月,小陈镇辖小陈村、颜庄村、张村、张村营村、大埝村、南大留村、北大留村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小陈村。
小陈镇地处华北平原,地面平坦开阔。土质多为轻壤。
小陈镇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多风干燥,夏多雨炎热,秋天高气爽,冬干燥寒冷,四季分明。全年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多年平均气温12.7℃,无霜期19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628.9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68.4毫米。
小陈镇境内孝义河自西向东穿越颜庄、小陈、大埝和北大留村,为季节性河流,境内流长4.5千米。
小陈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有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等。气象灾害包括旱涝、干热风、冰雹、霜冻、暴风雨;生物灾害包括农作物病虫害。旱涝灾害突发性较强,一场暴雨即决定旱涝。
2013年,原小陈乡耕地面积34428亩,全部为水浇地,人均1.4亩。
截至2017年末,原小陈乡常住总人口24311人。
截至2018年末,原小陈乡户籍总人口24407人。
截至2019年末,原小陈乡户籍总人口24490人。
2007年,原小陈乡农业总产值完成7358万元。
2013年,原小陈乡农业总产值1.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65元;工业总产值5.64亿元。
2018年,原小陈乡有工业企业56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2个。
2019年,原小陈乡有工业企业54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3个。
2008年,原小陈乡无公害大葱种植面积增加到1.1万亩,芦笋增加到3000亩。
小陈镇以种植小麦、玉米、花生、药材、大葱为主。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3年,原小陈乡粮食总产量1.2万吨;肉类年总产406吨。大葱种植最多的小陈村,2013年种植2300亩,产量1150吨,产值800万元。
畜牧业以养殖猪、羊、家禽为主,2013年,原小陈乡养猪1.4万头,羊4586只,家禽13万只。
2013年,原小陈乡工业以纺织业为主,拥有工业企业34家,职工人数1448人。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有4家。2013年,原小陈乡工业总产值5.64亿元。
截至2013年末,原小陈乡有集贸市场3个。2013年末,原小陈乡共有商业网点51个,职工51人,年社会商品零售额3300万元。
截至2013年末,原小陈乡有邮政代办所4处,报纸、杂志累计期发行2000多份。通信企业2家,服务网点3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8000门,固定电话用户750户。
小陈镇境内有津石高速经过。
2013年,原小陈乡境内有温留公路从北大留村东通过,有北大留到颜庄村乡级公路贯穿全境。
截至2013年末,原小陈乡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1087人;小学6所,在校学生180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学生396人,专任教师4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3年,原小陈乡教育经费支出90万元,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8.6%。
截至2013年末,原小陈乡有乡文化站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3处;各类图书室6个。
截至2013年末,原小陈乡有学校体育场8个,3个村安装了健身器材,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村人口的68%。
截至2013年末,原小陈乡有卫生院1个,医生数9人,床位20张;门诊所有19个;7个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奉93%。
截至2013年末,原小陈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2人,月人均110元,支出18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68人,年支出73.4万元。五保户63人,支出1.6万元。所有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都参加农村新型医疗保险。参保100%。全乡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2487人,参保率93%。
截至2013年末,原小陈乡有10千伏小陈变电站1座,位于北大留村北15千米处。
小陈镇因镇政府驻小陈村而得名。
蠡县烈士陵园,位于小陈镇张村营村,为蠡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碑为高9米,长、宽各1.5米的汉白玉材质。该陵园安葬着100多位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农历三月初五冀中军区24团三连“张村营阻击战”中牺牲的抗日烈士。2015年,蠡县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将冀中“三五”烈士纪念馆改扩建为蠡县烈士陵园,对陵园内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及墓区进行修缮维护。
小陈遗址,位于小陈镇小陈村东北50米处,当地村民称为“小石桥”。遗址总面积2.7万平方米,文化层厚0.6米,1986年,遗址采集典型器物残片标本有红陶、夹砂红陶,黑褐陶和石器工具残片32件。根据器物残片标本断定,为商周时期文化遗址。1986年,小陈遗址北蠡县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北大留遗址,位于小陈镇北大留村东北400米处,蠡温公路东侧,保存良好。遗址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遗址采集标本有陶罐、陶豆等器物残片及石铲、铁铲各一个,根据残片标本断定,为商周时期文化遗址。1986年,北大留遗址北蠡县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