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30 17:35
阳信某翁者(1),邑之蔡店人。村去城五六里,父子设临路店,宿行商。有车夫数人,往来负贩,辄寓其家。一日昏暮,四人偕来,望门投止(2)。则翁家客宿邸满(3)。四人计无复之,坚请容纳。翁沉吟思得一所,似恐不当客意。客言:“但求一席厦宇(4),更不敢有所择。”时翁有子妇新死,停尸室中,子出购材木未归(5)。翁以灵所室寂,遂穿衢导客往。入其庐,灯昏案上;案后有搭帐衣(6),纸衾覆逝者(7)。又观寝所,则复室中有连榻(8)。四客奔波颇困,甫就枕,鼻息渐粗。惟一客尚蒙眬。忽闻灵床上察察有声。急开目,则灵前灯火,照视甚了:女尸已揭衾起;俄而下,渐入卧室。面淡金色,生绢抹额(9)。俯近榻前,遍吹卧客者三。客大惧,恐将及己,潜引被覆首,闭息忍咽以听之。未几,女果来,吹之如诸客。觉出房去,即闻纸衾声。出首微窥,见僵卧犹初矣。客惧甚,不敢作声,阴以足踏诸客;而诸客绝无少动。顾念无计(10),不如着衣以窜。裁起振衣(11),而察察之声又作。客惧,复伏,缩首衾中。觉女复来,连续吹数数始去(12)。少间,闻灵床作响,知其复卧。乃从被底渐渐出手得裤,遽就着之,白足奔出(13)。尸亦起,似将逐客。比其离帏,而客已拔关出矣(14)。尸驰从之。客且奔且号,村中人无有警者。欲扣主人之门,又恐迟为所及。遂望邑城路,极力窜去。至东郊, 瞥见兰若(15),闻木鱼声(16),乃急挝山门(17)。道人讶其非常(18),又不即纳。旋踵,尸已至,去身盈尺。客窘益甚。门外有白杨,围四五尺许,因以树自幛(19);彼右则左之,彼左则右之(20)。尸益怒。
然各寖倦矣(21)。尸顿立。客汗促气逆(22),庇树间。尸暴起,伸两臂隔树探扑之。客惊仆。尸捉之不得,抱树而僵。道人窃听良久,无声,始渐出,见客卧地上。烛之死,然心下丝丝有动气。负入,终夜始苏。饮以汤水而问之,客具以状对。时晨钟已尽(23),晓色迷濛,道人觇树上,果见僵女。大骇,报邑宰(24)。宰亲诣质验(25)。使人拔女手,牢不可开。审谛之,则左右四指,并卷如钩,入木没甲。又数人力拔,乃得下。视指穴如凿孔然。遣役探翁家,则以尸亡客毙,纷纷正哗。役告之故。翁乃从往,舁尸归。客泣告宰曰:“身四人出(26),今一人归,此情何以信乡里?”宰与之牒,赍送以归(27)。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1)阳信:县名。在今山东省北部。
(2)望门投止:见有人家,便去投宿。《后汉书·张俭传》:“俭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门投止。”止,宿。
(3)客宿邸(dǐ底)满:住宿客人很多,旅舍已满。邸,旅舍。
(4)一席厦宇:廊檐下一席之地。厦,两厢,走廊。宇,屋檐。
(5)材木:棺木。材,棺。
(6)搭帐衣:指灵堂中障隔灵床的帷幛。旧时丧礼,初丧停尸灵床,灵前置几,设位燃灯,祭以酒浆,几后设帷。见《莱阳县志》。《礼记·丧大记》“彻帷”《疏》:“彻帷者,初死恐人恶之,故有帷也。至小敛衣尸毕,有饰,故除帷也。”
(7)纸衾(qīn 钦):指初丧时用以覆盖尸体的黄裱纸或白纸。衾,被。《泰安县志》(民国本):“既死,覆以纸被,报丧亲友,或谓‘接亡’,或谓‘落柩’。”
(8)复室:指套房中的里间。
(9)抹额:也叫“抹头”,一种束额的头巾。此指以巾束额。
(10)计:此字底本模糊难辨,据铸雪斋抄本补正。
(11)振衣:抖动衣服; 指欲穿衣。
(12)数数(shuò shuò朔朔):多次。
(13)白足:光着脚。
(14)拔关:拔开门闩。关,门插关,即门闩。
(15)兰若:梵语“阿兰若”的音译。《大乘义章》一五:“阿兰若者,此翻名为空闲处也。”原为佛家比丘习静修的处所,后一般指佛寺。
(16)木鱼:佛教法器名。刻木作鱼形,中凿空洞,扣之作声。一为圆形,刻有鱼鳞, 僧人诵经时敲击以调音节;一为长形,吊库堂前,开饭时击之以招僧众。《百丈清规·法器章》:“相传云,鱼昼夜常醒,刻木象形,击之,所以惊昏惰也。”
(17)挝(zhuā抓):敲。山门:寺院的外门。
(18)道人:这里指和尚。晋宋间和尚、道士通称道人。叶梦得《石林燕语》:“晋宋间佛教初行,未有僧称,通曰道人。”
(19)幛:本指屏风、帷幕,也作“障”,遮蔽。
(20)彼左则右之:此据铸雪斋抄本,原无此五字。
(21)寖(jìn 浸)倦:渐渐疲倦。寖,同“浸”,渐。
(22)汗促气逆:汗直冒,气直喘。促,急。逆,不顺。
(23)晨钟:这里指寺庙里清晨的钟声。钟,佛教法器。《百丈清规·法器章》:“大钟,丛林号令资始也。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
(24)邑宰:指知县。
(25)质验:质证查验;即问取证词,查验尸身。
(26)身:《尔雅·释诂下》:“身,我也。”
(27)“宰与”二句:知县发给他证明文书,并赠送盘费,使其回家。赍(jī鸡),以物送人。
阳信县某老翁,家住本县蔡店。这个村离县城五六里路。他们父子开了一个路边小店,专供过往行商的人住宿。有几个车夫,来往贩卖东西,经常住在这个店里。一天日落西山时,四个车夫来投店住宿,但店里已住满了人。他们估计没处可去了,坚决要求住下。老翁想了一下,想到了有个地方可住,但恐怕客人不满意。客人表示:“随便一间小屋都行,不敢挑拣。”当时,老翁的儿媳刚死,尸体停在一间小屋里,儿子出门买棺材还没回来。老翁觉得灵堂设置的地方空荡,路不好找,就自己把客人领到这间小房子里。
客人进屋,见桌案上有盏昏暗的油灯,桌案后有顶帐子,纸被子盖着死者。又看他们的住处,是在小里间里的大通铺上。他们四人一路奔波疲劳,很是困乏,头刚刚放在枕头上,就睡着了。其中唯有一人还朦朦胧胧地没有睡熟,忽听见灵床上嚓嚓有声响,赶快睁眼一看,见灵前灯火明亮,看的东西清清楚楚。就见女尸掀开被子起来,接着下床慢慢地进了他们的住室。女尸面呈淡金色,额上扎着生丝绸子,走到铺前,俯身对着每人吹了三口气。这客人吓得不得了,唯恐吹到自己,就偷偷将被子蒙住头,连气也不敢喘,静静听着。不多时,女尸果然过来,像吹别人一样也吹了他三口。他觉得女尸已走出房门,又听到纸被声响,才伸出头来偷看,见女尸如原样躺在那里。这个客人害怕极了,不敢作声,偷偷用脚蹬其他三人,那三人却一动不动。他无计可施,心想不如穿上衣服逃跑了吧!刚起来拿衣服,嚓嚓声又响了。这个客人赶快把头缩回被子里,觉得女尸又过来,连续吹了他好几口气才走。少待一会,听见灵床又响,知道女尸又躺下了。他就慢慢地在被子里摸到衣服穿好,猛地起来,光着脚就向外跑。这时女尸也起来了,像是要追他。等她离开帐子时,客人已开门跑出来,随后女尸也跟了出来。
客人边跑边喊,但村里人没有一人听见。想去敲店主的门,又怕来不及被女尸追上,所以就顺着通向县城的路尽力快跑。到了东郊,看见一座寺庙,听见有敲木鱼的声音,客人就急急敲打庙门。可和尚在惊讶之中,认为情况异常,不肯及时开门让他进去。他回过身来,女尸已追到了,还只距离一尺远。客人怕得更厉害了。庙门外有一棵大白杨树,树围有四五尺,他就用树挡着身子。女尸从右来他就往左躲,从左来就往右躲,女尸越怒。这时双方都汗流浃背,非常疲倦了。女尸顿时站住,客人也气喘不止,避在树后。忽然,女尸暴起,伸开两臂隔着树捉那客商。客人当即被吓倒了。女尸没能捉住人,抱着树僵立在那里。
和尚听了很长时间,听庙外没了动静,才慢慢走出庙门。见客人躺在地上,拿灯一照,已经死了。但摸摸心,仍有一点搏动,就背到庙里,整整一夜,客人才醒过来。喂了一些汤水,问是怎么回事。客人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这时寺庙晨钟已敲过,天已蒙蒙亮了。和尚出门再看树旁,果然见一女尸僵立在那里。和尚大惊失色,马上报告了县官。县官亲自来验尸,叫人拔女尸的两手,插得牢牢的拔不出来。仔细一看,女尸左右两手的四个指头都像钢钩一样深深地抓入树里,连指甲都插进去了。又叫几个人使劲拔,才拔了出来,只见她指甲插的痕迹像凿的孔一样。县官命衙役去老翁店里打听,才知道女尸没有了,住宿的其他三个客人已死了,人们正议论纷纷。衙役向老翁说了缘故,老翁便跟随衙役来到庙前,把女尸抬回。
客人哭着对县官说:“我们四个人一起出来的,现 在我一人回去,怎么能让乡亲们相信我呢?”县官便给他写了一封证明信,并给了他些银子送他回去了。
此篇用场面转移法写了两个惊心动魄的情节,生动地记叙了一件世间罕见的尸变怪事。
第一个情节是女尸害死了三位客人。这个情节运用细叙法逐层描写。首先是细致描写郊外蔡店停尸室内灯光昏暗、灵帐悬挂、纸衾盖尸,极力渲染了’一种阴森可怕的气氛。然后借助一睡眼朦胧客人的眼.客观描写了女尸残害三位客人的全过程。这个面色淡黄、额裹生绢的女尸,悄悄揭开纸衾,轻手轻脚步入卧室,俯身向每个睡着的客人吹气,致使他们丧命。与此同时.小说先写这个客人“忽闻灵床上察察有声”,“急开目”的好奇;紧接着写客人“大惧”,“恐将及己,潜引被覆首”,“闭息忍咽”的惊怕情形;随后写客人在女尸出房后伸头窥看、不敢发声、暗中用脚踢其他客人的一系列“惧甚”的动作;最后描写客人在“顾念无计”的情况之下趁女尸复卧时候,匆忙穿起裤子.赤着脚没命地外逃。小说以其生动的细节描写,真实地叙述了客人听觉、视觉和情绪的逐层变化,以及紧张中的思考判断,展现了停尸房内的恐怖情景,重点刻画了女尸的阴毒。
第二个情节展开的地点是城东郊前的僧庵。小说以粗若四五尺的白杨树为描写中心,展开了女尸与客人之间的生死搏斗。在描写这场搏斗中,作者运用对照描写法,将女尸处处主动进攻和客人步步被动设防写得异常惊险可怕。客人以树护身,女尸从左边扑来,他便向右边侧身躲避;女尸由右边扑来,他便向左边躲避。两边相持甚久时,女尸站立不动,怒气冲冲地盯着客人;客人则胆战心惊,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身靠树杆而站着。至此,作者用翻江搅海之笔,写女尸怒极而“伸两臂隔树探扑之”,没有抓到客人,却死抱住树干不放,而客人在女尸的这一疯狂进攻下晕倒在地。这一立一卧的鲜明对照,突出了女尸的凶残和客人的惊惶。
小说结尾又用十成补足法.描写天亮时人们发现女尸的左右四个指头,“并如钩,刖木没甲”,“牢不可开”。当几个人合力把女尸的手指从树上拔出来时,树上留有像凿子凿进去的八个孔。这段补叙,进一步刻画出了女尸的凶残和当时盛怒的神情,同时把补叙放在天亮时通过人们的所见加以交待,也使这一怪事更加合乎逻辑和情理。总之,本篇以情节的惊险、细节的真实而微妙见长于其他篇目。
蒲松龄(1640~1715年),清代杰出的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人。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斋志异》外,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