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7 18:08
尼泊尔总统,全称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总统,是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元首(虚位元首)。2008年5月28日,尼泊尔制宪大会通过决议,宣布尼泊尔正式废除君主制,成为共和国。 根据2015年9月颁布的新宪法,规定总统为礼仪性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
尼泊尔传统上实行君主制,国王为国家元首。尼泊尔于1990年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继历史性运动恢复民主(即2006年人民运动)之后,通过了《2007年临时宪法》,该法取消了国王的所有权力,并为建立共和体制铺平了道路。2008年5月28日,尼泊尔的选举产生的制宪大会已正式废除有247年历史的君主制。议员拉姆·巴兰·亚达夫博士被制宪会议选举为尼泊尔共和国第一任总统。 比迪亚·德维·班达里是共和国的第二任总统,也是2015年《宪法》颁布后由议会选举产生的第一任总统。
根据《2015年尼泊尔宪法》,总统为国家元首。作为《宪法》的保护者和赞助人,总统的首要责任是促进尼泊尔的民族团结,确保遵守和保护《宪法》。
现行《宪法》第六部分 总统与副总统:
根据《临时宪法》第五修正案(2008年7月13日通过),制宪会议将任命各政党协商一致提出的总统和副总统人选;如各党不能达成一致,将由制宪会议以简单多数表决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简单多数,得票最多的前两位候选人将进入下一轮投票选举,直到有候选人获得简单多数为止。尼泊尔制宪会议共有代表594人。
现行《宪法》第62条 总统选举:
(1)总统由联邦议会和州议会议员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
联邦议员和州议员的投票权重应按照联邦法律的规定进行更改。
(3)根据第(1)款获得当时选举团过半数票的人将当选为总统。
(4)如任何候选人均未根据第(3)款获得多数票,则应在获得最高票数的两名候选人之间进行表决,而在这项表决中获得超过50%总票数的人将当选总统。
(5)即使在根据第(4)款进行的表决中,如果没有一位候选人获得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仍应进行重新投票。在该项表决中获得有效票数过半数的候选人当选为总统。
(6)如果某人已有政治职务、经选举、提名或任命方式填补,并根据本条被任命为总统,他或她的该职务即应是空缺。
第64条 总统资格: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有资格成为总统:
(a) 有成为联邦议会议员的资格,
(b) 年满四十五岁,且
(c) 没有被任何法律取消资格。
(2) 尽管第(1)条已有规定,但已经两次当选总统的,不得成为总统选举的候选人。
现行《宪法》第63条:总统任期
(1) 总统任期为自他或她当选之日起的五年;
(2) 根据第(1)条任期届满的总统应继续履行本宪法规定的职能,直至另一当选总统就任为止。
第65条:总统空缺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统之位将空缺:
(a) 如果他或她以书面形式向副总统提出辞职;
(b) 如果根据第101条的弹劾他或她的动议被通过;
(c) 如果他或她任期届满;
(d) 如果他或她死亡。
根据《临时宪法》第七修正案(2010年1月28日通过),总统、副总统可以使用母语宣誓就职。
现行《宪法》 第70条 总统和副总统来自不同性别或群体:根据本宪法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时,应使代表不同性别或社区。
第71条 总统和副总统宣誓:在就任各自的职务之前,总统应按照联邦法律的规定,在首席大法官面前宣誓就职和保密,副总统则在总统之前宣誓就职。
拉姆·钱德拉·鲍德尔,男,尼泊尔总统,1944年10月出生。1960年投身恢复民主权利运动,1970年参与创建大会党附属学生组织“尼泊尔学生联合会”。1987年任大会党中央工作委员会成员兼宣传部长,1996年任大会党副主席,2007年任代理党主席。1991年任地方发展大臣,1992年任农业大臣,1994年任联邦议会众议院议长,1999年任副首相兼内政大臣、信息与通讯大臣,2007年任和平与重建部长。
当地时间2023年3月13日下午,尼泊尔总统宣誓就职仪式在总统府举行。新当选的尼泊尔总统拉姆·钱德拉·保德尔(Ram Chandra Poudel)在代理首席大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宣誓,正式成为2008年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三位总统,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