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时代

更新时间:2022-09-22 12:18

“居住证时代”的到来,将催生中国社会生活众多的新变化、新期待,将有力推动城乡结构的调整完善和城乡居民间的有机融合,促进中国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带有歧视性的政策、观念、做法越来越少。

居住新规

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多项同等权利,包括参加社保、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等,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的落户通道,并明确了各类城市落户标准。

历史沿革

居住证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于2010年被提上议事日程,当时,国务院文件中首次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随后,公安部于2012年底报送了《居住证管理办法(送审稿)》。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从而推动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2014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目标。意见明确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暂住证(Temporary Residence Permit )这个词据说为深圳首创,是深圳移民文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它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这个词语本身蕴涵着生活的不安定性。中国“打工博物馆”的第一件展品就是暂住证。后来暂住证制度在中国流传开来,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目前仍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临时居住证)等城市。

公共服务

讨论多年的居住证制度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预示着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居住证制度推进的节奏也在大幅提速。对于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有专家分析认为,中国将告别“暂住证”时代。而作为户籍制度改革中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居住证制度将使中国朝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重要一步。

落户标准

从“暂住证”到即将实施的“居住证”,虽然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是其内涵和作用却大不相同。“暂住证”不过是一种人员登记在册和表明暂住性质的有效凭证,并不含有所在地的各种公共福利。而“居住证”则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多项同等的权利,包括参加社保、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等,其中最大的亮点和让公众感兴趣的是,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的落户通道,并明确了各类城市落户标准。

人口状态

城市人口管理压力大

严格规范的户籍制度是我国人口管理上的一大特色,而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也成为当下中国人口管理上的一大特色,据最新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显示,中国流动人口的总量达到2.45亿人,超过了总人口的1/6,其中随迁子女比例在逐年增加。特别是流动人口中6-15岁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比例,在2013年已经达到了62.5%。上述数字也显示出城市人口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而“背井离乡”也将成为一种新的社会人口状态。

体制改革

面对中国人口加速流动所带来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延续以往的“暂住证”制度显然已经难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和矛盾,比如,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住房问题、社保问题、公共服务问题等等,这种新的人口流动情势,要求根据现实国情,积极推行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而开启“居住证时代”,无疑就是一个巨大的改革实践。

开启“居住证时代”

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将推动流动人口在经历了第一个外出打工的阶段后,选择新的工作生活地域和环境,并且趋于稳定发展。

居住证制度实施

将带显两大变化:

其一是户籍制度环境的变化。相对于户口本、暂住证等,居住证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过去人口再怎么流动,在哪里工作生活时间再长,如果没有有效“凭据”,依然是属于流动性人口,仍会受到一定的“歧视”。而实施居住证的意义在于,把流动和暂住变成了相对常住的人口,并且提供了当地的公共服务,这种制度将更有利于城市人口管理。

其二是工作生活心态的变化。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将使得外来人口享受到户籍地同等的政策和公共服务,这可以说是人口管理制度上的一个重大突破,特别是落户积分制的实施,使得居住证的“含金量”更高,不仅能够解除外来人口的后顾之忧,而且能够促成他们工作生活心态上的变化,以积极努力的姿态,尽快融入城市,融入新生活。

户籍制度改革的缓冲阶段

居住证制度毕竟仅仅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缓冲”阶段,作为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居住证制度不可能承担起户籍制度改革的全部使命和责任,不仅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而且需要为户籍制度最终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居住证时代”的到来

对众多流动人口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将催生社会生活众多的新变化、新期待,相信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城乡结构的调整完善和城乡居民间的有机融合,促进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带有歧视性的政策、观念、做法越来越少。届时,广大流动人口未来工作生活的心态也将更积极、更健康、更向上。

建立居住证持有人落户通道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