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5 13:15
屏边苗族自治县,隶属于云南省红河州,地跨东经103°24'至103°58'和北纬22°49'至23°23'之间,南北长63公里,东西宽55公里,地处云南省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东南部,东与文山州文山市、马关县相连,西南与个旧市相望,南与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壤,北与蒙自市毗邻。距省会昆明320公里,距州府蒙自59公里,距国家级开放口岸河口95公里,是通往南亚、东南亚各国的重要门户,也是历史上南方“古丝绸之路”的途经地。全县国土面积1906平方千米,辖4镇3乡。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常住人口为12.23万人。
屏边苗族自治县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地处云南省南部,红河州东南部,地跨东经103°24'至103°58'和北纬22°49'至23°23'之间,南北长63公里,东西宽55公里,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总面积1906平方公里。东面与文山州的文山市、马关县隔河相望,南部与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壤,北部与蒙自市毗邻,西南与个旧市相连。滇越铁路、昆河公路穿境而过。
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倾斜。南溪河、新现河、那么果河纵贯全境,由于河流的切割,屏边苗族自治县地貌形成了“四河三山六面坡”的总体结构,地形极其复杂,高山横亘连绵,“V”型谷较多。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最高海拔2590米,最低海拔154米,山地面积占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面积的100%。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3年年平均气温16.5℃,年平均降雨量1650毫米,湿度87%,日照光热1555小时,加之地处低纬,受东南海洋暖湿气流的影响,境内湿润多雨。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面积1906平方公里。2004年,有森林面积130余万亩,人工林40余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0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5.4%,海拔1000米以下的热区土地50余万亩,热果面积发展到25万亩。
屏边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主要有锑、铅、锌、钨、锰等有色金属和大理石、硅石、花岗石、无烟煤、磷等非金属矿。
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有南溪河、新现河、绿水河、那么果河。2004年,水能理论蕴藏量56.94万千瓦,可开发利用近30万千瓦,已开发11万余千瓦。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有15.40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相比,增长8.97%,年平均增长率为0.86%。
2017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60045人,其中乡村人口135296人,城镇人口24749人;男性84155人,女性75890人;汉族51066人,少数民族108979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8.09%。户籍城镇化率15.46%。
全县常住人口为15.4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4.03%。全年人口出生率15.6‰,死亡率6.19‰,人口自然增长率9.17‰。
截至2023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常住人口为12.23万人,城镇化率为33.21%。
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聚居着苗、汉、彝、壮、瑶等17种民族,2010年,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6%,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6%。
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完成生产总值323054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9774万元,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128501万元,同比增长17.6%;第三产业增加值124779万元, 同比增长7.5%。第一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4.46%,拉动GDP增长1.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1.39%,拉动GDP增长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24.15%,拉动GDP增长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2.4:37.4:40.2调整为21.6:39.8:38.6。全县人均生产总值达21032元,比上年增加2327 元。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188112万元,增长14.9%,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为58.2%,比上年提高2 个百分点。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545万元,同比增长6.3%。在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11万元,同比增长7.1%;其中:税收收入8684万元,同比增长8.8%,非税收入7027万元,同比增长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594 万元,同比增长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99万元,同比增长20.8%;教育支出27660万元,同比增长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16万元,同比下降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94万元,同比增长16.3%;城乡社区支出11949万元,同比增长3.4%;农林水事务支出29735万元,同比下降4%。
201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92890万元,同比增长11.71%,其中:住户存款230142万元,同比增长8.53%。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 207072万元,同比增长20.28%。
2020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1.04亿元,同比增长4.3%。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1.02亿元,同比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1.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2%。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51元,同比增长3.6%;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74元,同比增长8.8%。
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1670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4%;其中,农业产值38908万元,同比增长6.5%;林业产值 22251万元,同比增长6.3%;牧业产值48445万元,同比增长6.6%;渔业产值4023万元,同比增长2.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完成3076万元, 同比增长 8.3%。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71672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4%,其中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增加值1898万元,同比增长9.4%。
2017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 360001亩,比上年减少4999亩;粮食总产量82001吨,与上年持平。
表1 2017年屏边县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减情况
2017年,全县全部工业实现总产值236836万元,同比增长24.63%。其中:轻工业72544万元,同比增长50.02%;重工业164292万元,同比增长15.97%。全县有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15家(其中,2017年新纳规企业2家),实现工业总产值 196612万元,比上年增长28.34%;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45031万元,同比增长23.2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017万元,比上年增长35.31%;税金总额 9155万元,增长27.19%,利润总额21696万元,增长18.71%。
表2 2017年屏边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2017年末,全县具有资质的建筑企业2家。全年完成产值 8.52亿元,按现价计算增长25.5%。
2017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25738万元,同比增长12.4%。按规模类别看,限额以上行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1704.5万元,同比增长18.4%,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1.1%。其中,限额以上法人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054.5万元,占全部限上行业的9.8%;限额以上大个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352.4万元,占全部限上行业的6.5%;中石油、中石化、新华书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3297.6万元,占全部限上行业的83.7%。限额以下行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4033.5万元,同比增长8.5%,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8.9%。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1610.2万元,同比增长1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127.8万元,同比增长8%。
2017年,实现对外贸易零突破,完成货物进出口总额5.02万美元,其中出口5.02万美元。
2017年,实施招商引资项目78个,比2016年同期减少7.14%。其中新开工项目59个,同比减少16.9%,协议投资48.44亿元,同比增加76.13%。实施结转项目19个,同比增加46.15%,协议总投资25.11亿元,同比减少4.28%。累计完成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6亿元,同比增加13.16%。
2017年,全县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97.44万人次,同比增长37.7%,其中接待海外游客0.129万人次,同比增长13.72%。实现旅游总收入109906万元,同比增长69.44%,其中,旅游外汇收入94.24万美元,同比增长15.94%。
2017年,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投资) 802101万元,同比增长23.6%。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 67692万元,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01189 万元,第三产业投资完成633220万元,三次产业的投资比重由上年的 6.9:20.7:72.4调整为8.4:12.6:79。本年施工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331个,同比增长1.8%,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221个,同比增长0.45%。
2017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5家,全年完成投资额26272万元,同比增长22.9%。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8.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8.17万平方米,增长72%。
2017年,启动了滴水苗城云水寨“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平台建设。2017年共申请专利14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8件,外观设计专利5件。
2017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76所,其中:幼儿园(含学前班)31所(社会力量办学10所),小学36 所(完小20 所、教学点16个),初级中学6 所,完中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全县有教职工1812人,其中,高中专任教师124人,初中专任教师457人,小学专任教师870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72人。全县共有各类在校学生19354人,其中:幼儿园在园幼儿2688人,比上年增长2.83%;小学在校学生11002人,比上年增长3.45%,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5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8.36%;初中在校学生4493人,比上年增长2.89%,初中毛入学率为99.45%;高中在校学生1171人,比上年增长5.02%,高中毛入学率为74.27%。
文化建设“7521”春天工程有序实施,启动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完成7个第一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全面启动68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
2017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7个,村级、社区文艺演出队150支,农村文化活动室506个,农家书屋80个。全县广播人口覆盖率达100%,电视人口覆盖率达100%。
2017年,全县新建公共体育场1个,成功举办了“大围山”杯山地自行车挑战赛。
2017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 98个,其中:政府及相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90 个;个人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8家(民营医院2家、诊所6家)。2017年有乡村医生98人,卫生技术人员630人(其中:执业或助理医师177人,注册护士327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98人,实有病床621张,平均每千人拥有3.9张。扎实推进分级诊疗,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48个,签约9.2万人。完成县新区人民医院、和平镇中心卫生院、6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项目建设。
2017年末,全年邮电业务总量676.65万元,比上年增长20.22%。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0.416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0.4553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1.6116万户。按常住人口计算,每百人拥有固定电话2.97部,每百人拥有移动电话74.68部。
2017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51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14186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8706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169人。参加失业保险4520人。参加工伤保险7293人。参加生育保险5898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5477 人,保障支出2206.82万元;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5275人,保障支出4767.09万元。
2017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64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144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5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7%。
2017年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766元,增长14.7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34元,比上年增加2276元,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42元,比上年增加732元,增长10.3%。
2017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热值)为170429.05吨标准煤,同比上升13.25%;单位增加值能耗为每万元3.7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08%;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为3.74%。
特色县城品质全面提升。高位推进滴水苗城新城片区和老城片区苗族风貌街区改造,滴水苗城新城片区“一府八寨”、“一河五景”基本完成,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平方公里提高到3.84平方公里。特色小镇建设有序推进,启动了屏边滴水苗城(苗族)特色小镇建设。新增城市停车场12个,停车泊位480个。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6.9%。
2017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5.0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45%。“省级生态文明县”已通过省级考评验收。
2017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起(其中,生产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工矿商贸事故1起,火灾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0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下降33%,受伤人数下降100%。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017年,全县境内共有公路474条,里程达2462.2公里,其中,国道2条116.723公里,省道2条124.944公里,县道12条365.534 公里,乡道87条683.537公里,村道362条1150.144公里,专用公路9条21.318公里。4镇3乡已实现3镇通油路,1镇3乡通弹石路,76个建制村实现通畅,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路率达100%。
2017年,全县拥有机动车37270辆,其中汽车12355辆,汽车中载客汽车12054辆(轿车11953 辆),载货汽车171辆,其他汽车130辆;摩托车24913辆;挂车1辆。城市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运营能力不断提高,全县拥有出租汽车60 辆,城市公交车5辆。
全县共有三级客运站1个,有客运线路46条。全年公路运输客运量完成17.3万人次,比上年下降4.6%;客运周转量1519.1万人公里,增长21.83%。
屏边苗族自治县旅游景点有:烈士陵园、水观音、阿季伍火山口、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等。
烈士陵园:云南屏边烈士陵园位于县城城郊,分为两个部分。其中:水冲子烈士陵园位于县城东面,距城中心0.5公里,分为东西两园。东园占地面积23.54亩,沿长96米、宽3.5米的229级石阶而上,有225.9平方米的长廊,长5米、高3米的陵园碑序;西园是陵园的主体部分,1979年10月竣工,占地面积41.26亩。沿219级水泥路面台阶而上,建有27.5平方米,高7米的双胞亭和占地58平方米,高10米的圆亭。沿东面125级石阶而下,建有300平方米的综合楼、300平方米革命烈士陈烈室、87平方米的长廊和1180平方米的广场,广场中央的标志性建筑物为步枪造型的“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碑高16.79米,碑下有13片白色的橄榄叶。
水观音:九层瀑布由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内众多的溪流、山泉汇合而成,瀑布共有三叠,每叠三层,共九层,每叠瀑布高约7米,宽约4米。
阿季伍火山口:阿季伍火山口距屏边县城3公里,在阿季伍村南,主峰高1703米,分为主、副两个火山口。主火山口呈马蹄状,宽150米 ,高50米,坡度35°;副火山口在主火山口南,与主火山口开口处相连,呈筒状。阿季伍火山喷发于3.53百万年前,锥体形态保存完整,呈截顶圆锥状或覆钟状。锥顶海拔标高1709米,比高209米,座底直径约1000米。锥顶构成一马蹄状半环形平台,称火山锥平台(地质上称火山口环)。平台内侧即为火山口,外侧为环绕锥体的梯状下跌斜坡。
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属大围山山系,总面积66万亩,距县城3公里,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由于纬度偏低,年平均温度16.5℃,从最低海拔76.4米到最高海拔2365米,森林覆盖率达76.3%。
2018年12月,入选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2019年7月,荣获2019年“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地区称号。
2019年11月14日,被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屏边苗族自治县为国家卫生县城。
2021年12月,被云南省教育厅拟评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