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21:24
屯田清吏司是明清时期工部下设的机构。
屯田清吏司设郎中 5人(满 4人,汉 1人),员外郎 6人(满 5人、汉 1人)、 主事 5人(宗室 1人,满、汉各 2人)、笔帖式若干人,经承 8人。司下设都吏、准支、柜、杂、匠五科和案房、算房、火房,分办本司事务。屯田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经费、支领物料;主管四司工匠定额及钱粮等事;管理各地开采煤窑及供应官用薪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