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表律

更新时间:2023-08-03 18:01

中国秦朝关于驻屯应役和边防事宜的军律。又称《敦表律》。

《屯表律》规定:“如战死事不屈,论其后。有后察不死,夺后爵,除伍人;不死者归,以为隶臣。”在作战中战死不屈者,应将爵位授予他的后人;如果后来发现此人未死,应剥夺其后人的爵位,并要惩罚其同伍的人;如果未死的人回来了,应作为隶臣。“军新论攻城,城陷,尚有栖未到战所,告曰战围以折亡,_(假)者,耐;敦(屯)长、什伍智(知)弗告,赀一甲;伍二甲。”即攻城作战时,如果当城被攻陷时战士还没有进入战场,却报告说在围城战斗中阵亡了,是弄虚作假,要处以耐刑(剃掉胡须);屯长及同伍、同什的人知情不举,罚一件铠甲的钱;其同伍的人要罚两件铠甲的钱。该法还规定,应服兵役的军士回乡,声称役满,但不能证明其役满者,罚居边服役四个月。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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