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3 11:27
“山东省优秀教师”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教师自立自强、踔厉奋发,为强国和强省建设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举行表彰的奖项。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7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540名,2024年9月2日,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
山东省优秀教师拟表彰对象名单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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