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18:4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现有16个市局,1所税务干部学校,126个县(市、区)局和34个开发区局,共有在职干部23014人。在中央文明委组织的3次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数量在全省各部门和各行业中都位居第一。省局机关连续16年被评为省直文明机关,连续1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