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14:03
山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山东省侨联),成立于1962年8月1日,是山东省委直接领导的由全省归侨侨眷组成的一级人民团体、山东省政协的组成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全省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
山东省侨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省17个地级以上市侨联为省侨联团体会员。山东侨联组织健全,部分重点侨乡镇及街道、学校、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基层侨联组织。至2005年底,全省各级侨联组织已达800多个。
山东省侨联最高权力机关是全省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出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及常委、委员若干名,组成山东省侨联委员会。根据需要,大会还聘请海内外热心侨联事业的社会著名人士担任省侨联的荣誉主席、顾问和荣誉委员。闭会期间,由省侨联委员会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侨联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挂组织人事部牌子)、文化交流部(挂《齐鲁乡情》编辑部牌子)、经济联络部等部室。
山东是全国重点侨乡省份之一,山东籍海外华侨华人、旅居港澳同胞约120万人,分布在世界96个国家和地区;省内归侨侨眷约120万人,多分布在烟台、潍坊、威海、青岛、日照、临沂、济南等地市。多年来,山东省侨联依照《中国侨联章程》,积极履行“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四大职能,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以侨引资、以侨引智;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扩大覆盖面,基层组织发展迅速;弘扬中华文化,宣传爱国爱乡精神,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侨”特色的文化活动;积极参政议政,畅通言论渠道,反映侨界呼声,维护侨益;竭诚为侨服务,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凝聚侨心;拓展海外联谊面,已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华侨华人社团建立了联系,形成一支对我友好,反独促统的强大力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中国侨联、山东省委省政府及广大侨胞、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办公室(组织人事部)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工作和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文印、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机关的会务、接待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4、负责侨联组织建设、机关人事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协助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做好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
6、负责机关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建设侨联网站,编发《山东侨联信息》;
7、承担机关党务和纪律检查、群团等工作;
8、负责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信访工作;
9、负责完成中国侨联办公厅和组织人事部安排的工作;
10、负责完成党组交给的其他工作。
文化交流部(《齐鲁乡情》编辑部)
1、负责联络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2、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编辑发行《齐鲁乡情》杂志;
3、负责协助海外侨胞在山东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4、负责开展侨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收集、整理侨史资料;
5、负责调查研究国内侨情,联络归侨、侨眷,组织侨界的群众性联谊活动;
6、负责归侨、侨眷信访、法律咨询等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7、负责完成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权益保障部和公益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工作;
8、负责完成党组交给的其他工作。
经济联络部
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省侨联外事工作计划,办理有关人员出境申报手续;
2、负责调查研究海外侨情,联络、接待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社团,协助他们在山东投资兴业;
3、负责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4、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开拓国际市场;
5、负责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信访、法律咨询等工作,维护他们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6、负责指导、扶持归侨和侨属企业;
7、负责完成中国侨联海外联谊部和经济科技部安排的工作;
8、负责完成党组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