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杂技家协会

更新时间:2023-08-11 12:51

山东省杂技家协会成立于1980年6月隶属于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会简介

山东省杂技家协会成立以来,在党的文艺方针的指引下,在省文联党组正确领导下,山东省杂技家协会与全省杂技人一起,创作演出了一大批精品节目。一步一个台阶地登上了世界杂技艺术的高峰,屡次在国际大赛中获金奖,用金牌铸就了山东杂技艺术的辉煌。跨进新世界后,山东杂技再攀新的艺术高峰,涌现出了一大批像《蹬板凳》《车技》《蹬圈踢碗》《双层晃板》《草帽》《叠椅技巧》《凌空腾越——蹬人》《空中彩绸——情未了》《转台高椅》等高难艺术水准的节目,在全国和世界杂技大赛中摘冠奇珠,为山东人民争了荣誉。

山东省杂技家协会现有会员300余人,每两年举办一次杂技节目评奖及杂技理论评奖。中国杂技最高奖为“金菊奖”。

协会领导

主席:孙文艳

副主席:胡名坤、赵鹏、赵建刚、付开飞、王云贵、邱建、王强、孔海涛

秘书长:胡名坤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本会定名为“山东省杂技艺术家协会”。

本会是山东省杂技艺术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在组织上隶属“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

本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团结全省广大杂技艺术工作者,努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杂技节目,为推动我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而奋斗。

本会的具体任务:

l 、采取各种不同方式,组织杂技艺术工作者学习政治和现代科学知识,积极深入生活,加强艺术实践,不断提高杂技艺术工作者的政治素质、艺术道德和艺术水平;

2 、鼓励杂技艺术工作者积极钻研业务,更新观念,加强杂技创作的时代意识,在传统的基础上,创作新的杂技节目;

3 、鼓励杂技艺术工作者努力提高科学文化和杂技理论水平,提倡在学术上自由讨论,在艺术上自由竞争,提倡杂技表演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

4 、通过不同方式、方法发现和培养新的人才,提倡尊重与关心杂技老艺术家;

5 、积极开展兄弟省、市杂技艺术交流活动,吸收国内外杂技艺术的先进经验,推动和发展我省杂技艺术事业。

第二章 会员

1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山东省杂技艺术工作者,在杂技艺术的创作、表演、理论研究、综合艺术及组织工作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和有一定影响者,由本人申请,有关部门推荐,经本主席团批准,始为本会会员。

2 、本会依法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凡本会会员,因从事正当文艺活动而受到打击、迫害者,本会有责任为之辩护,直至依法向检察、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3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本会领导机构成员的权利,有对本会工作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退会的自由。

4 、会员不仅有遵守会章的义务,同时,对协会有一定的组织观念。

5 、对严重违法乱纪或严重违犯本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决定,可停止其会籍或开除出本会。

6 、长期不从事杂技艺术活动或脱离杂技艺术队伍者 ( 因老弱伤残、离退休者除外 ) 取消或停止其会籍。

第三章 组织

l 、根据本协会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本会设名誉主席和特邀顾问。

2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以代表大会推选出的理事会为最高领导机构。

3 、代表大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并推举理事若干人。理事会每二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4 .本会设名誉主席、顾问若干人。名誉主席由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提名,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顾问由协会主席团聘任。

5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组成。秘书长人选由省文联党组任命或由主席团聘任。主席团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驻会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驻会的主席或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主席、副主席、理事

任期均为五年。

6 、凡当选为本届主席、副主席、理事的同志,不论驻会与否,都应积极主动参与做好本协会工作,要尽职尽责,不负众望。

7 、本会系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杂技家协会团体会员。

附 则

本章程自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会员会费及其它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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