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7 10:57
山东省档案馆(挂省档案局牌子),正厅级规格,由省委办公厅领导,属于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该馆与山东省档案局合署办公。内部业务部门设有档案管理处、档案史料编研处、档案保护技术处。有工作人员62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者2人,中级技术职称者20人。馆内设有阅览室,共100个座位,并备有多种检索工具。此外,还通过借出利用、答复信函咨询、编纂档案史料和参考资料等方式,满足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需要。1980~1990年,该馆共接待查档人员 78481人次,提供档案、资料903258卷(册)次。已向社会开放革命历史档案13万卷。该馆与有关部门联合编纂出版了《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山东工人运动历史文献选编》、《山东青年运动档案史料选编》、《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和《前进中的山东档案馆事业》等。该馆还接待了美国 犹他州家谱学会、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墨西哥国家总档案馆馆长等,开展中外学术交流。
馆藏档案截至1990年底,有240个全宗,279912卷,排架总长度3206米。还有其他资料6670种,54273册。其中1923年至1949年期间的革命历史档案51个全宗,136825卷,包括中共一大代表王尽美、邓恩铭在早期革命活动中形成的史料。周恩来、董必武亲笔签署的信件,及山东早期党组织的机关报《红旗》等。中华民国时期档案有国民党山东省党、政、军、警、特机关和日伪山东省公署、各道公署的部分档案28075卷,有关于济南五三惨案的记载,国民党军阀、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杀害中共山东省委书记邓恩铭、刘谦初、吴丽实等22位革命烈士的材料等等。还保存有少量的明清档案和明清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编纂的山东部分地方志书、期刊、报纸。主要包括明代嘉靖年间山东总督备倭署,清代道光、光绪、宣统年间山东督粮道、山东善后厘税总局、山东布政使司、山东河防总局、山东运河兵备道的部分档案材料。另外,还有私立齐鲁大学1902年以后和山东官立法政学堂1904年以后的教学档案材料。馆藏1949年以后的档案有 138个全宗,115209卷,内有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毅、谭震林、彭真等党和国家领导人50、60年代在山东视察的照片和讲话录音等珍贵声像档案。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省实际,拟定全省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对全省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省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市地的档案工作。
2、集中统一管理全省的重要档案资料,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山东重要历史档案资料、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组织、指导全省档案学理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保护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复制、缩微、存贮和检索等问题,推进档案资料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做好档案的编研出版和开发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
4、负责全省档案执法监督和档案宣传工作;制订全省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5、统一组织领导全省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及档案外事活动。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
李世华省档案馆(局)馆(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省档案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工作;
王宪东省档案馆(局)副馆(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处、教育培训处、信息技术处工作;
沈树范省档案馆(局)副馆(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档案接收征集处、档案保管处、档案利用开发处工作;
郑东辉省档案馆(局)副馆(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法规处、机关党委和“第一书记”工作;
张志刚省档案馆(局)二级巡视员
分管档案保护处、财务保障处、档案学会工作
一、办公室主任:李相杰
负责馆(局)工作的协调、督查工作;负责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信访等工作;协助馆(局)领导办理有关政务,处理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
二、人事处处长:郭玲
负责人事管理,包括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任免、调配、工资调整,干部信息和处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等;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三、档案馆(室)业务处处长:史志伟
组织实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档案业务标准和规范;负责制定全省综合档案馆、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规范、规定和标准;负责全省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机关档案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四、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处处长:吴海亭
组织实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档案业务标准和规范;负责制定全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规定和标准;负责全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五、法规处处长:马奎国
负责对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全省档案法规政策的草拟和规范性文件、业务标准的审核;负责全省档案普法和档案行政复议、诉讼、许可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事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全省档案事业统计工作。
六、教育培训处处长:朱瑞英
负责全省档案干部教育及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山东档案》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山东档案信息网”和档案宣传工作。
七、档案接收征集处处长:徐胜
负责省直单位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负责馆际间档案资料交流工作;负责散存在社会上有重要价值档案资料的征集和整理工作;负责省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拍摄及材料整理、移交工作;负责进馆档案资料价值评估、鉴定的组织工作;负责大型图书资料购买计划编制报批工作。
八、档案保管处处长:张东华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负责利用档案资料的调卷、还卷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清点、统计、开放鉴定工作;负责涉密档案的解密工作;负责拟销毁档案的审查、鉴定、报批工作;负责《档案馆指南》《全宗指南》及专题目录的编制工作;负责图书、报刊资料征订、借阅和管理工作。
九、档案利用开发处处长:张东霞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对外提供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对外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档案教育实践基地工作;负责展览中心的管理、讲解、接待工作;负责展览和展品更换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文化产品开发工作;负责档案资料、政府公开信息利用需求、利用效果分析、典型事例汇编工作。
十、信息技术处处长:赵琳
负责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标准的制定和指导工作;负责全省电子档案数据备份和容灾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档案科研管理、成果应用与推广工作;负责省馆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与维护、电子档案数据的审核、管理、备份工作;负责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负责省馆办公自动化系统技术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省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一、编辑研究处处长:陈孟继
负责档案史料的研究编辑出版工作;负责重要历史课题的研究和相关出版物的编辑、摄制工作;负责《山东档案年鉴》的编辑印制工作和《山东省志·档案志》的续修工作;负责《档案资政参考》的编制工作。
十二、档案保护处处长:王承
负责全省档案保护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咨询以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馆藏档案和进馆档案的消毒灭菌工作;负责破损档案的修复工作;负责重要档案的缩微工作;负责档案库房温湿度、通风、灭菌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馆藏档案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十三、财务保障处处长:高福军
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及公车管理、政府采购、医疗保健、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物业公司、安保公司的管理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武剑侠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包括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做好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和党支部建设工作,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的管理工作等;负责机关纪委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妇工委、共青团工作。
该馆大楼于1978年落成,建筑面积5564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约占4000平方米。1989年5 月新建一座档案业务技术楼,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结构科学合理,并配有空调、防火、防潮、 防尘、 防虫、报警、缩微、复印、翻拍、摄像等方面的各种先进设备。
2020年1月,山东省档案馆档案利用开发处荣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山东省档案馆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处被授予“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