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7:14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0月。现内设27个职能部门,下设4个事业单位,下辖11个基层法院,38处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436人,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约8000件。立案信访、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破产审判、审判监督、人民陪审员管理、信息调研、案例研究、司法宣传、信息化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连续十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先进集体称号,并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0月。现内设27个职能部门,下设4个事业单位,下辖11个基层法院,38处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436人,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约8000件。近年来,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济南中院现设有办公室(行政装备管理处)、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执行第一庭、执行第二庭、执行第三庭)、研究室、技术室、法警支队、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书记员管理处、监察室27个职能部门,下设法官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司法技术中心4个事业单位。
近年来,济南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近年来,每年审、执结案件在7万件以上。一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刑事审判力度,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示范作用,先后审理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彰显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二是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和贸易发展,妥善化解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国有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和改革发展工作,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助推了企业自主创新。三是全力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案件,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开展“法律五进”活动,通过落实司法建议、法制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参与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
二、积极服务保障民生,努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不断加大民事审判力度,依法妥善化解了各类民事矛盾纠纷。二是高度重视破解执行难问题。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开展执行会战、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切实提高生效裁判的实际履行率,推动了群众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三是高度重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出台《领导接待来访工作实施办法》,每个工作日确保有一位党组成员负责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四是高度重视拓宽便民服务平台。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完善假日办案、巡回审判等制度,方便了群众诉讼。
三、严格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全市法院深入研究审判规律,依法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一是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庭审公开“中心环节”, 实行市民自由旁听庭审制度,坚持让公开庭审应当是法官的一种工作常态,让旁听庭审成为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同时,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建成了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系统,当事人凭立案时获得的密码可以即时查询到诉讼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时间、审限更延起止时间、处理结果等所有节点信息,以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二是强化审判管理。依托信息化加强审判管理,实行电脑随机分案,所有案件全部建立电子卷宗,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细化和严格节点控制,实现了审判执行动态管控。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大力加强硬件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努力搭建起服务审判管理、办公会务、综合保障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平台。四是夯实基层基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在充实审判力量、落实干部职级、支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经费保障等方面,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全市法院按照以党建促队建、强班子带队伍的思路,落实各项措施,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了党性教育、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和血肉联系。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形成团结一心、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三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通过理论研讨、庭审观摩、文书评比、岗位练兵、“三零”竞赛、办案能手评选、法官教法官等途径,提高了干警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是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和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开通网上举报中心,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有效避免了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近年来,济南中院立案信访、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知产审判、破产审判、审判监督、案例研究、思想宣传、网络信息化等工作先后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表彰。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全省模范公务员先进集体”、“全国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十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