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更新时间:2023-10-27 23:12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简称“山东影协”),是由山东省电影家、电影工作者和电影相关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成立于1983年11月,隶属于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协会拥有山东省电影界编、导、演、摄、录、美等相关专业领域的电影艺术家、技术家和事业家,也有来自高校电影专业的学者和教授。

协会介绍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以“团结广大会员,促进电影创作”为宗旨,长期致力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电影事业,成功地策划并组织了一系列大型电影艺术创作活动。作为中国影协的团体会员单位,协会每年应邀参加一年一度的电影盛事——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长春电影节等,从而结识了一大批大陆、港澳台及亚欧美各国的电影界名流,并与他们结下深厚的友谊。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愿与海内外各界朋友携手并肩,为中国电影呐喊助威!

协会的任务:

1、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下,认真履行联络、组织、服务职能,不断强化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2、倡导德艺双馨,努力提高广大会员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3、尊重人才,尊重艺术,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为艺术家服务的工作。

4、组织广大电影艺术家和电影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艺术创作、艺术采风、成果展示等业务活动。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参与中国电影家协会举办的电影研讨和交流活动。

5、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电影作品评奖活动,发现、扶植、推荐和培养电影新人新作,努力造就一批德艺双馨、全国一流的电影人才和电影大家;重点做好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电影类评奖工作和山东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等电影系列活动,对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和表彰。

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产业经营活动,大力开拓电影艺术市场,不断壮大协会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协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电影院线、影视制作传媒公司的健康发展,促进山东电影艺术事业和电影艺术产业的繁荣发展。

7、加强与中国电影家协会及各省市、自治区电影家协会之间的联系,广泛开展业务交流;加强与党政部门、高等院校及电影制作发行单位(包括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各类影视文化公司)、电影院线、企业界、商业界、传媒界等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共同致力于繁荣发展山东的电影事业和电影文化产业。

8、积极开展民间国际电影交流活动,推动山东电影走向全国,促进中国电影走向世界。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电影艺术团体和电影界人士的交往,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

基本理念

山东影协在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认真履行“团结引导、联络组织、服务管理”职能,团结带领广大电影工作者,开拓进取,奋发有为。

现任领导

主席:李九红

副主席:杨峰、吴向阳、马池珠、王蒨(女)、柏浩、庄庆宁(女)、赵芳(女)、王化龙

秘书长:杨峰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山东省电影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省电影艺术家自愿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影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电影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协会简称为“山东影协”,英文译名为: SHANDONG FILMERS’ ASSOCIATION ,缩写为: SDFA 。

第二条本会团结、组织全省电影艺术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电影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按照本会章程开展业务实践、学术交流和社会活动。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本会对全省各市地电影(影视)家协会和本会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五条积极组织并鼓励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电影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鼓励并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开展创作活动,繁荣电影创作,不断提高电影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

第七条积极举办观摩、交流、座谈和学术研讨等活动,促进电影艺术的提高与发展,促进评论、理论工作的提高与发展。

第八条积极促进电影教育及培训,组织会员参加电影普及工作,开展与电影有关的社会活动,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

第九条积极组织比赛评奖活动,发现、扶植、推荐和培养电影新人新作。对优秀的电影创作、电影表演、电影理论成果以及在电影教育、电影发行和其他电影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电影家和电影工作者,予以奖励。

第十条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会员的劳动成果。

第十一条积极参加中国影协组织开展的各项电影艺术活动;加强与省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海外侨胞中的山东籍电影同仁和艺术团体以及国际电影界的联系与交往,致力于中外电影文化的交流,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贡献力量。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二条经政府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本省电影各行业学会,有关的电影生产、发行、研究、教学单位与部门,各地市、四大企业或产业文联成立的电影家协会,国营或民营影视广告制作公司,经申请并经本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赞成本会章程,从事电影工作并取得一定成就的我省电影工作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会会员两人介绍,由所在市地大企业文联、电影(影视)家协会、文化部门或省直属单位和部队主管文化部门推荐,向本会提出申请,经协会办公会议审批,向主席团报告并征得同意履行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四条本会会员要求参加中国电影家协会者,须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协会办公会议审批,向主席团报告并征得同意后,转报中国电影家协会审批。

第十五条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凭会员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业务指导,向本会反映群众对电影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推荐新会员的义务。

第十六条本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七条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违法乱纪,本会有权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 组织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职权。

第十九条理事会由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理事会职权。

理事在任期间,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脱离原单位或地区,由原单位或地区另行推举,并报本会主席团确认通过。

会员在未换届期间,因工作有突出表现,并有一定影响或领导能力者,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可增补为理事。

第二十条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由驻会常务副主席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第二十二条对山东省电影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海内外电影家、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等,经主席团通过,可授予名誉顾问、荣誉理事或荣誉会员的称号。

第二十三条本会视情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名誉主席,聘请顾问。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

1 、国家拨款;

2 、会员会费;

3 、接受捐赠和赞助;

4 、其他合法收入。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本会主席团。

附件

关于《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章程》

第九条有关条款的细则

一、接受会员条件:

1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电影创作(包括故事片、科教片、记录片、美术片、电视电影作品的编剧、导演、演员、制片、美术、摄影、录音、音乐、剪辑、服装、化装、道具、特技、照明、烟火、置景)等方面的人员。

2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电影技术、教育、宣传、理论、编辑、出版、评论、翻译、经济、广告、生产、洗印、制作、管理、发行、放映、资料等方面的人员。

3 、虽未评定为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为本会会员。

( 1 )从事电影工作并有较大成绩,或任职于电影系统的主要领导岗位者;

( 2 )在两部以上的电影及电视电影中担任主要创作人员,其中一部有较大影响者;

( 3 )荣获“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童牛奖”、“百荷奖”、“五个一工程奖”、“夏衍电影文学奖”的其中之一项奖的获得者;以及省级以上大奖的技术、理论、编辑、出版、评论、翻译、制作、放映、洗印等领域的获奖人员。

( 4 )从事电影社会活动,热心电影事业,对本会有突出贡献者。

评奖活动

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原名“山东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是经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批准,由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组委会主办,山东省电影家协会承办的全省微电影艺术领域的专业权威赛事。

作为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重要活动之一,该项大赛自2008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被广大青年誉为“青春的舞台,影像的盛宴”。

大赛宗旨:引领山东的文化潮流,传播向上的微电影作品,鼓励青年的探索精神,挖掘优秀的青年人才,推动微电影艺术的繁荣发展。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电影类)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11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大奖,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文联等部门组织评选,产生的社会反响极大。

自2008年9月第一届“泰山文艺奖”评选以来,山东省电影家协会作为电影类的组织、评选部门,一直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极其认真负责,以确保“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评选出优秀的电影影片和电影工作者。

发展之路

展望未来,作为本省电影界最大、最有影响的行业组织,山东影协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和十次文代会上的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实施意见》,把握机遇,承势而为,继续团结带领广大电影艺术家和工作者,在推动中国电影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和山东电影步入大发展、大繁荣的进程中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一、努力使山东影协成为原创精品的基地

山东影协是一个名人荟萃的学术性团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电影艺术家们始终坚守自己的理想和使命,克服困难,推出了一大批脍炙人口的电影力作,鼓舞影响了几代人的成长。从早期的《铁道游击队》、《闪闪的红星》,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咱们的牛百岁》、《沂蒙六姐妹》等,他们的艺术成就,为协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和优质的平台,山东影协要团结广大电影艺术家和工作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守艺术理想,用高尚的文艺引领社会风尚”为导向,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到电影创作、电影评论、电影文化活动的各个方面,把崇高的价值、美好的情感融入自己的作品,建立山东影协剧本征集和采风创作长效机制,健全电影作品评价体系,完善“泰山文艺奖”电影类作品的评奖机制,努力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创作生态环境,组织电影创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讲好山东故事。

二、努力使山东影协成为青年电影人才的摇篮

山东影协致力于做好“两个培养”,一是培养山东电影的青年制作群,二是培养山东电影的青年评论群,省影协将依托“泰山文艺奖”和“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等评奖机制平台,通过“电影人看山东”、“对话电影大师”“电影新人新作展”、“山东电影走出去”等各种形式的艺术采风、培训和展映、对外交流等活动,激发他们的创作灵感,激励他们的创作激情,从而达到出作品,出精品的目的。

三、努力使山东影协成为电影艺术家的“温馨之家”

为适应中国电影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变化,山东影协力戒机关化、行政化,坚持面向各界开门办会,海纳百川,吸收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入协会;拓宽服务渠道,与他们加强沟通,待人以亲、助人以诚,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事,在中国影协的指导下,推进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维权、行业自律工作,进一步增强影协的自身建设和服务意识,发挥影协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行业影响力,把影协办成电影工作者事业上的好伙伴、生活中的真朋友,成为电影工作者的温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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