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3 17:29
业务范围
(1)、积极开展省内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课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活动。
(2)、编辑出版学术刊物。
(3)、积极参加并组织省内外横和纵向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省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关系。
(4)、运用各种形式和现代化手段大力普及自动化科学技术知识,宣传高新科技成果和产品。
(5)、对本省及国家重要的科学技术政策和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地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
(6)、接受企业或单位的委托,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7)、根据本省和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组织在职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或进修班,努力提高会
员的学术水平, 积极发现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
(8)、举办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
学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常务副秘书长1人, 其领导机构为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日常事物由秘书长处理。学会下设八个专业委员会和两个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