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警官培训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6 15:19

学院前身为山东省警官学校,始建于1958年,隶属山东省司法厅,是山东省监狱系统培养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基地。2007年开始与山东政法学院合作办学,在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建设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负责山东政法学院的高考本科提前批的招生录取和高等教育。

学院简介

地处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0号。与山东警察学院(文化东路54号)相邻。前身为山东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现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别为山东省监狱劳动教养系统的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的教育机构。

05年批准山东警官培训学院与山东政法学院联合办学设置监狱学或法学等与监狱管理相关的专业,07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定单式培养监狱管理方面的本科生,主要面向山东省监狱系统就业。

培训范围

目前,山东省警官培训学院已达到同期在校培训学员400人、年脱产培训干警2000人的规模,培训层次涉及岗位交叉轮训、警衔晋升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远程学历教育等,培训范围辐射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每一位干警。

组织机构

学院现设有12个行政处室、9个教研室、9个承包单位及公司。有干警194人,工人36人,共计230人。其中,高级讲师36人,讲师44人。离退休干警职工76人。东西两院总占地面积135亩,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

未来发展

2003年底,配合警官培训学院的申办,经省计委、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同意,适合成人教育特点的、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工程动工兴建。未来的三年内,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培训学院将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面向全省政法机关,有针对性地拓展办学渠道,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拟将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警衔晋升强化培训、职称晋升培训、MBA工商管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等级培训等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培训,实现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

合作办学

2006年10月25日省局与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如下:

10月19日,省监狱管理局与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就合作办学事宜举行了签字仪式。省司法厅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陈明甫,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局局长程辉,省监狱局政委张国新,副政委李善强,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兴民,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张士昌,院长李玉福等领导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与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过反复磋商,分析利弊,寻求高层次共同发展,达成了合作办学的共识,形成了合作组建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南校区)意向,开辟了一条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办学资源、促进优势互补、推动共同发展、提升竞争实力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实现了招生、培养、教育、就业一条龙的办学模式,特别是对警官学院的发展和全省监狱系统警察素质的提高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山东省监狱局所属警官培训学院有着近50年的校史,是山东省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基地,为社会特别是监狱、劳教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人才,为山东监狱劳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山东政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培养了大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全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省监狱局与山东政法学院合作办学后,局属警官培训学院可以依托政法学院的品牌,利用政法学院的教育资源、管理资源、师资力量,提高自己的办学质量和教育质量,培养监狱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对于逐步解决监狱警力紧张、管教人才断档问题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全省各监狱单位作为政法学院毕业学生定向就业的单位,进一步拓宽了政法学院实用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渠道,扩大了政法学院在应用法学专业方面的办学优势,提高了竞争实力。双方的合作办学是在互惠互利基础上一举多得的双赢举措。合作的成功对于加快双方的发展,推动全省监狱事业的发展乃至全省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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