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09:30
山西省地震行政执法监察总队;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和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和修缮;负责机关有线通讯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医务室的工作;负责机关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
山西省地震行政执法监察总队职责:
协助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全局性会议的会务、接待工作;领导汽车队工作。负责制定山西省地震行政执法监察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检查、监察全省境内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受理举报、移送的防震减灾违法案件,并报请立案;负责地震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具体执行,对违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事件的调查取证、现场勘验、技术鉴定、提出处罚意见,编报违法案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