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21:51
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52年10月17日,简称山西省工商联。工商联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地方各级工商联的会员,同时也是上一级工商联的会员。截至2009年底,山西省工商联共有会员76087个,其中企业会员23774个
改革开放前,工商联的成员主体为当时的各类工商业者。改革开放后,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兴起和发展,工商联的成员主体为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工商联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又是一个商会组织,因而又称中国民间商会。山西省工商联是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基本任务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主要职能是发挥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主渠道作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协助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协调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
工商联工作内容主要有:参与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企业会员不断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走科学发展道路;密切与会员的联系,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会员开展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与兄弟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工商社团工商界人士的联系与交往;为全省对外开放、企业“走出去”服务;按照“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相统一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等。
工商联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置组织:全国工商联为全国组织;省、市、县三级工商联为地方组织;在街道、社区、乡镇等设置的工商联组织为基层组织。工商联按行业设立行业商会等行业组织。截至2009年底,全省11个市119个县区全部成立了工商联,建立基层组织634个,行业组织380个。
工商联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地方各级工商联的会员,同时也是上一级工商联的会员。截至2009年底,山西省工商联共有会员76087个,其中企业会员23774个。
山西省工商联第一、二、三届主任委员宋子纯,第四届主任委员陈公庆,第五、六、七届主任委员郭德恒,第八届会长马长有,第九届会长边鸣涛(曾任省政协副主席),第十届主席韩儒英,第十一届主席张复明。
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山西省工商联在省工商联党组和会长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
省工商联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贯彻执行省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决议;
(二)做好省工商联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有关工作;
(三)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日常联系、考察、培养工作,协助做好政治安排推荐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山西省总商会的具体工作;加强与政府部门及有关经济组织的联系,为会员企业开展经济活动提供服务;
(五)依照法律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会员提供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六)加强与省外、境外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的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七)对市县工商联工作进行指导;
(八)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工商联机关内设7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督办党组和会长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组织安排;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接待等行政工作。
(二)组织会员部(机关党总支)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日常联系、考察、培养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政治安排推荐的有关工作;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同业公会、行业商会工作;负责市县工商联业务指导和代表人士、会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省联机关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的教育及组织发展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研究室
负责参政议政和重要课题调查研究的组织工作;开展理论政策研究咨询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重要会议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会史研究工作。
(四)法律部
负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意见的修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培训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与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相关的法律课题调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五)宣传教育部
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文化建设;负责省工商联新闻发布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六)经济联络部
为会员提供融资、科技、经贸、资讯服务;负责举办和组织参加非公有制企业经贸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报告会等活动的具体工作;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申报省和国家有关评定事项;负责与省外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交流工作;为会员出省、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提供服务。
(七)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负责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工作;负责省工商联开展光彩事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省工商联承担的定点扶贫工作。
省工商联机关行政编制34名维持不变,核定会长1名(正厅级或由副省级干部兼任),副会长4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秘书长1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另核定司机、打字员编制5名。
主席:景普秋
兼职副主席:郝旭、马累平、朱建军、李强、吴晓年、刘红星、张明忠、侯清泉、王国华、田玉成、郭颖、王渊、杨履世、魏海生、王正通、伊纪余、李飞峰、赵文闪、胡瑞泽、姚锦龙、贾世庆、高润、韩温、穆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