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6-23 16:53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省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二)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

(三)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四)办理国家邮政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系统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系统纪检监察、政治巡察、信访工作,落实省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研究、协调落实本地区邮政业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组织推进地方性邮政行业法规、规章的制订和修改工作;组织研究本地区涉及邮政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提出意见,对系统内重大决策、合同文本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工作;负责本地区邮政业标准的组织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负责全省邮政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负责本地区邮政业统计工作。

三、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贯彻普遍服务标准,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质量监测体系;制定和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属地保障政策;组织开展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监督检查;组织对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等有关事务;依法处理涉及邮票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负责邮政配套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本省机要通信监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维护机要通信安全;负责全省邮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

四、市场监管处

掌握本地区邮政市场基本情况,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依法监管集邮市场和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依法实施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与监管;负责全省快递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邮政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邮政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调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人事处

拟定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邮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全省邮政管理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

六、机关党委

承担省局机关党建日常工作,督促指导系统党建工作;承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推动全省系统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推动全省行业党建工作;承担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项日常服务工作。

七、山西省邮政业安全中心

负责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承担邮政业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及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为全省邮政业安全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做好全省邮政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调查处置等工作,保障省级应急指挥终端的畅通安全;承担全省邮政业禁毒、反恐、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的技术支持;配合做好邮政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等工作;承担省局机关信息网络建设、运维、升级改造等工作;负责山西省邮政快递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的管理等工作。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秦红保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局长:高日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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