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礁

更新时间:2022-03-26 12:52

rock,位于或近于水面的石块。海岸地形之一。岩礁这一概念出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21条,其规定:“1.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2.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3.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虽然其中并没有明确岩礁的具体内涵,但根据对第121条的整体理解,我们可以看出,在《公约》的安排中是将岩礁作为岛屿的一种特殊形式而提出的,但是《公约》的这种安排也局限了这一条款的适用。由于不能明确岩礁的定义造成了在《公约》适用过程中一些国家对岩礁的定义割裂的理解和适用,引发了相关的矛盾。

海洋学名词

rock,位于或近于水面的石块。海岸地形之一。

珊瑚礁, 岩礁, 泥质等地形是鱼类栖息的乐园。

《海洋法公约》第121 条第3 款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rock) ,不应享有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岛屿名称

岩礁,日本人昔称之为“飞濑岩”,位于福建正东,台湾东北,北纬25°45′,东经123°33′,距基隆102海里,距那霸230海里。处在我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上,以冲绳海沟与琉球群岛相隔,周边海域为新三纪沉积盆地,富藏石油。飞濑岩,钓鱼岛列岛8个小岛之一,由约12座大小不等之礁岩组成的岩礁群,面积0.0008平方公里,无人岛,台湾岛附属岛屿。行政上隶属于中国台湾宜兰县头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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